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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爱 番外 嘟嘟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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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卡文的时候随性写的番外,这章是免费的,希望大家喜欢。

    我叫嘟嘟,原本是梧桐街口的一只流浪狗,没名没姓,没有父母,也没有主人,自打有记忆开始,便游荡在街头,直到,遇到了我现在的主人,甘逸。

    那一天,是我一生中最黑暗的一天,却也是,最光明的一天。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个黄昏,暮色异常冰冷。我不幸被被撵进了行驶的车底下,没有当场被碾死,却也丢了半条命。我缩在街角,全身痛得快要昏死过去,忍不住呜咽着,那时,我以为自己,真的就要这么死了。

    然后,甘逸出现了。

    那一年,甘逸十岁,刚刚被亲生爷爷领回家,那时的她,被爷爷牵着,瘦瘦小小的像个豆芽菜,一双大眼睛却极有灵气,我望着她,忽然生出些亲切感来。

    她从我面前走过,却一直回转着头望着我,终于,像是鼓足了勇气,拉拉爷爷的袖子,把他拉到了我面前。

    “爷爷,我们可以把它带回家吗?”甘逸的声音软软的,眼里闪着光,仰头望着爷爷。

    那时我看到,爷爷眼里闪着亮晶晶的东西,连声说着,“好好好。”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甘逸第一次,开口叫出那声“爷爷”,这第一次,却是为了我。

    甘逸欢欢喜喜地抱起我回了家,她笑起来的时候,原来还有着两个小酒窝,真好看。

    不久之后,我便有了自己的名字——嘟嘟。

    我很喜欢这个名字,更喜欢,甘逸叫我名字时的样子。

    诶诶,我知道你一定想歪了是不是,我才没有暗恋甘逸,连日光灯那只肥猫都知道,我的心上人,是后街的阿花,别嫌她的名字难听,这只能怪她的主人是个大老粗!阿花是个大美人,哦不,是条大美狗!

    至于甘逸嘛,相处久了才知道,她就是个混世魔王,动不动就把我的发型挠得像个鸡窝,头皮都差点被她挠下来!

    别人叫她什么来着,哦对,那个叫顾泽的男孩叫她教主,叫得真对,就是个邪教教主。

    可是,若来生能够选择,我还是希望能遇到甘逸,还是希望,她做我的主人。

    我原本很是看好那个叫顾泽的男孩,顾泽喜欢甘逸,我以为甘逸也是喜欢顾泽的,因为两人在一块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我以为,那就是人们常说的打情骂俏了,后来才知道,异性也可以称兄道弟打打闹闹的,虽然只是甘逸单方面认定的“兄弟情”。

    后来出现了一个叫鸣侑的男孩,长得,比甘逸好看得多,好看是好看,可是我却并不喜欢他,(日光灯:你那是嫉妒他长得比你好看一百倍!)谁说的,当然不是因为他长得比我好看了,我像是那么小气的狗吗?!

    说真的,我不喜欢鸣侑,只是因为,我那英明神武、天不怕地不怕、总是笑得没心没肺的奇葩主人,在他面前,竟变得卑微起来,也因为他,有了那么多的烦恼。

    不过日光灯那只肥猫却是鸣侑的死忠粉,(日光灯:说谁肥呢!你再说一句肥猫试试,我就是鸣侑的死忠粉了,有意见啊!甘逸就是喜欢鸣侑不服你咬我啊!嗷呜~你还真咬啊!)

    让你唧唧歪歪,以为我真的不敢咬吗!

    好了,那只肥猫走了,我们继续说,刚刚说到哪来着,哦对,日光灯坚持认为甘逸喜欢的是鸣侑,他们两个肯定会在一起。

    我和日光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意见不合而打了起来。

    后来,不得不承认,甘逸的确喜欢的是鸣侑。

    可是我依然偏心着顾泽,依然觉得,甘逸和鸣侑最后不会也不应该在一起,能和甘逸走到最后的,应该是像顾泽这样的人,在他面前,甘逸永远可以没心没肺,那样的,才是最快乐的甘逸。

    于是,我和日光灯就为了甘逸应该和谁在一起这个问题争执不下,见面就吵,吵着吵着就打起来了。

    诶,也不知道,甘逸最后,到底是会和谁在一起,顾泽?鸣侑?又或者他们两个一个都不是?

    算了,尽管我是一条聪明绝顶帅出天际的狗,但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我能想得出来的,我还是找阿花去吧。

    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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