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水下游五十里,有一处废弃的码头,名为“野狐渡“。据说这里早年常有野狐出没,在月夜下对着水面梳妆,引得渔夫不敢夜行。后来战乱频仍,码头荒废,野狐也不见了,只剩下断壁残垣和半人高的荒草,在风中沙沙作响,像是无数鬼魂在低语。晨雾从河面升起,乳白色的,像是一锅煮开的牛奶,把一切都笼罩得朦朦胧胧,连三尺外的景物都看不真切。
高惠通三人划着羊皮筏子靠岸时,天还未亮透。衣物湿透,寒气入骨,像是有无数根针在刺着肌肤。嘴唇发紫,牙齿打颤,却没有人出声,只是默默地拖着疲惫的身躯,踩在泥泞的岸边。每一步都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像是一种印记,一种无法抹去的痕迹。
高惠通回头看了一眼河面。昨夜那场爆炸的火光早已熄灭,河面平静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像是一面巨大的镜子,映着灰蒙蒙的天空。可她知道,有些东西已经永远地沉入了河底——曹皇后的脏钱,齐善行的军粮,还有那些无辜水手的性命。她想起顾三爷临走时说的话,想起那本账册上的数字,想起河岸高地上那队神秘的黑衣骑兵。这一切都像是一张巨大的网,把她牢牢地困在其中,而她却不知道织网的人是谁。
“先找个地方生火烤干衣服。“高惠通的声音沙哑,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她踩在泥泞的岸边,每一步都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
顾三爷给了她们一辆破旧的马车和两套农夫的衣裳,便匆匆沿另一条路走了。他的背影在晨雾中若隐若现,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急着逃离什么。临走前,他只留下一句话,声音很低,像是从齿缝里挤出来的:“洛阳城东,三官庙,找徐福。记住,只有徐福能带你们见该见的人。“
檀英正在拧干衣角的水,耳朵忽然动了动。她的动作顿住了,像是一只警觉的猎犬,捕捉到了什么危险的气息。
“嘘。“
她猛地按住沈莺儿,示意噤声。手指冰凉,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像是一把铁钳,牢牢地扣住沈莺儿的手腕。
不远处的芦苇荡里,传来了马蹄声和女人的啜泣声。马蹄声很杂,很乱,不像训练有素的军队,倒像是散兵游勇。啜泣声断断续续,像是一根即将断裂的弦,在风中颤抖。
“别杀我……求求你们,别杀我……“女人的声音带着绝望,带着恐惧,像是一只被猎人逼到角落的母兽,在做最后的哀求。
高惠通眼神一凛,示意檀英绕到左侧,自己则摸向腰间的匕首,悄悄潜了过去。动作很轻,像是一只猫,踩在落叶上,不留一丝声响。沈莺儿紧随其后,手里握着一把银针,那是她最后的武器。
透过半人高的荒草,眼前的景象让高惠通呼吸一滞。
五六个黑衣游骑正围住一辆被打翻的豪华马车。车辕断裂,像是一只被折断的翅膀,无力地垂在地上。行李散落一地,绫罗绸缎、珠宝玉器,在晨曦中闪着刺眼的光,像是一堆垃圾,被人随意地丢弃。一名华服男子倒在血泊中,已然断气,眼睛睁得很大,像是不甘心,又像是不可置信。几名衣衫褴褛的侍女瑟瑟发抖地抱在一起,像是一群受惊的鹌鹑,在寒风中瑟缩。
而在游骑首领的马前,跪着一个妇人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妇人珠光宝气,但此刻凤钗歪斜,满脸泪痕,像是一只被拔光了羽毛的孔雀,狼狈不堪。双手紧紧攥着衣角,指节发白,像是要把什么捏碎。少年则拼命挡在妇人身前,尽管浑身发抖,却死死盯着那些游骑,眼中燃烧着恐惧和愤怒,像是一只被逼到墙角的小兽,在做最后的抵抗。
“将军,留着这小子和女人也是累赘,干脆一并杀了,拿了财物走人吧!“一个游骑挥舞着带血的马刀,刀锋上还挂着肉屑,在晨曦中闪着暗红的光。脸上带着狰狞的笑容,像是一只嗜血的野兽,在享受猎杀的乐趣。
首领模样的汉子冷笑一声,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一股子狠厉:“郑国公的家眷,杀了也是白杀。正好拿他们去邀功。王世充那老狐狸,守着洛阳等死,咱们先断了他的根!“
郑国公?王世充?
高惠通心头巨震,像是一块石头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层层涟漪。王世充不是还在洛阳坚守吗?怎么他的家眷会出现在这里?而且听这意思,是被大唐的游骑截杀了?这怎么可能?王世充与窦建德结盟,互为犄角,大唐的军队怎么可能突破防线,深入到这个地方?
脑海中闪过无数画面。三年前,父亲高士达正是在与王世充的争斗中元气大伤,随后才被窦建德击败。可以说,王世充是高家的间接仇人,是那场悲剧的始作俑者之一。如果没有王世充的背信弃义,高鸡泊不会那么快就败落,父亲不会死,她也不会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而现在,仇人的妻儿就在眼前,即将被大唐的骑兵宰割。这是报应吗?是天道轮回?还是另一个陷阱?
“大小姐……“沈莺儿捂住嘴,眼中满是惊恐,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浑身发抖。
高惠通没有动。她知道,这时候冲出去救人,等于以卵击石。那些游骑虽然散漫,却都是刀口舔血的老兵,五六个人,五六匹马,对付她们三个疲惫的女子,绰绰有余。而且,她为什么要救?那是王世充的家眷,是她的仇人,是害死她父亲、害得她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的家人。她应该拍手称快,应该幸灾乐祸,应该看着他们去死。
可是,她做不到。
她想起父亲的话。惠通,仇恨是一把刀,握得太紧,伤的是自己。她想起窦线送的画,那株在风雪中挺立的芦苇,那行“根深不畏风摇“的小字。她想起自己说过的话,理解归理解,我不会任人宰割。可如果她现在不出手,和那些任人宰割的羔羊,有什么区别?
然而,就在那游骑首领举刀要砍向少年头颅的一刹那,那个一直跪地求饶的妇人猛地抬起头。
眼神不再是哀求,而是怨毒,像是一条被踩了尾巴的毒蛇,在最后一刻露出獠牙。
“你们这群大唐的走狗!我夫君王世充乃洛阳之主!你们敢动我们一根汗毛,他日必遭报复!我夫君与夏王窦建德歃血为盟,夏军不日即到,到时候,你们这些杂碎,一个都跑不了!“
这句话一出,不仅那几个游骑愣住了,就连藏在草丛里的高惠通也愣住了。
王世充的家眷?那个少年,莫非就是王世充的儿子?夏军不日即到?窦建德要出兵救王世充?这消息像是一道闪电,劈开了她心中的迷雾,却也带来了更多的疑问。
“杀!“游骑首领不再犹豫,刀锋直下,像是一道闪电,劈向少年的头颅。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青光闪过。
“铛!“
高惠通掷出的匕首精准地打在马刀上,力道之大,震得那首领手腕发麻,马刀脱手飞出,在空中打着旋儿,插在泥地里。
“什么人?“游骑们大惊,纷纷调转马头,刀锋指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像是一群被惊扰的狼群,露出獠牙。
高惠通从草丛中站起身,湿透的衣衫贴在身上,勾勒出她消瘦却挺拔的身形。头发还在滴水,脸上带着泥污,却掩不住那双清亮的眼睛,像是两颗寒星,在晨曦中闪着冷冽的光。
“要杀,也得我来杀。“声音很轻,却清晰地传到每一个人耳朵里,像是一把刀,割破了凝滞的空气。
游骑首领眯起眼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女,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一丝玩味:“哪里来的野丫头?滚开!这是军务!大唐的军务,不是你这种黄毛丫头能插手的!“
“军务?“高惠通冷笑一声,从怀中掏出那枚一直珍藏的玉坠,在指尖转动。玉坠温润如玉,上面刻着一个“窦“字,在晨曦中泛着柔和的光,“我是高士达的女儿,高惠通。这玉坠,是窦建德的儿子窦线送的。你说,我有没有资格插手?“
“高士达“三个字一出,全场死寂。
那几个游骑面面相觑,眼中闪过一丝惊恐。高士达的名字,在河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个水淹七井、断魂谷突围的猛将,那个与窦建德并称河北双雄的豪杰,即便死了,余威犹在。而他的女儿,竟然出现在这里,孤身一人,却毫不畏惧。
王世充的夫人猛地抬起头,死死盯着高惠通,嘴唇颤抖,像是一片风中的叶子:“你……你是高伯的那个女儿?那个在断魂谷杀出重围的……“
王世充当年与高士达争夺河北,曾设计害死过高惠通的几位叔父,两家有着不共戴天之仇。她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以这种方式,遇到仇人的女儿。
“没错。“高惠通一步步走出草丛,雨水顺着发梢滴落,在泥地上留下一个个深色的痕迹,“你们王家的血,本来应该由窦建德来收,但现在看来,不用了。大唐的刀,比窦建德的更快。“
游骑首领反应过来,眼中闪过一丝贪婪,一丝狠厉:“原来是夏国的余孽!弟兄们,一起上!杀了她赏金翻倍!夏国的人头,在长安值大钱!“
五六匹战马呼啸而来,马蹄踏碎露珠,踏碎晨曦,像是一群嗜血的野兽,扑向猎物。
檀英从侧翼杀出,双刃如电,瞬间斩断了一匹马的马腿。那马惨嘶一声,跪倒在地,将背上的骑手甩了出去。沈莺儿则拉着那对母子向后退去,银针在手,随时准备出手。
高惠通没有退。迎着马刀而上,右手旧伤未愈,便用左手夺过长矛,借力一挑,直接将那首领掀翻下马。动作很快,像是一只猎豹,在猎物间穿梭,每一次出手,都精准而致命。
“你的对手是我。“高惠通踩住那首领的胸口,匕首抵在他的咽喉,刀刃上闪着寒光,像是一条吐信的毒蛇,“说,谁派你们来的?你们怎么知道王世充的家眷会走这条路?“
“哼,要杀就杀,少废话!“首领的眼中闪过一丝倔强,一丝恐惧。
“不说?那就下去问阎王吧。“
匕首刺入咽喉,热血喷涌,像是一朵盛开的红花,在晨曦中格外刺眼。高惠通甩了甩脸上的血,转过身,看向那个缩在角落里的少年。
那是王玄应,王世充的次子。当年高士达兵败,也有他的一份“功劳“。他在背后散布谣言,说高士达与突厥勾结,导致军心涣散,不战自溃。
王夫人颤抖着挡在儿子身前,像是一只护崽的母兽,尽管自己也在发抖:“高姑娘,往事已矣!如今我们也是丧家之犬,求你看在都是乱世儿女的份上,放过我们吧!你要什么,我们都可以给你,金银珠宝,土地房产,只要你说……“
“放过你们?“高惠通走近一步,眼神如冰,像是一潭深水,看不出波澜,“当年你们王家为了夺权,在我父亲粮草中下毒,害死我高家三百亲兵。那三百人,有的是跟着我爹从起义第一天就出生入死的兄弟,有的是刚成亲的新郎,有的是独子的父亲。他们死了,他们的家人怎么办?这笔账,怎么算?“
王玄应此时早已吓破了胆,尿湿了裤子,结结巴巴道:“那……那是父亲的主意,不关我的事……我当时还小,什么都不懂……“
“小?“高惠通冷笑一声,“你当时已经十三岁了,比我还大一岁。你在军营里散布谣言的时候,可没见你小。你带着人搜查我高家祖宅的时候,可没见你小。现在怕了?晚了。“
“大小姐,别脏了手。“檀英走过来,提着带血的双刃,刀刃上还挂着肉丝,“这种货色,我来解决。一刀一个,干净利落。“
“不。“高惠通阻止了檀英。声音很轻,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像是一块石头落了地。
她看着这对曾经不可一世、如今却如丧家之犬的母子,心中忽然涌起一股荒谬感。这就是乱世的轮回吗?昨日的主人,今日的囚徒。昨日的猎人,今日的猎物。权力像是一场游戏,一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闹剧,没有永远的赢家,只有暂时的幸存者。
她想起窦线的话。姐姐,无论你去哪里,我都会记得你。她想起窦建德的话。谁想动你,就是动朕。她想起高雅贤的话。大小姐,替我向高王带句话,就说我高雅贤,没有给他丢人。
这些人,有的真心,有的假意,有的已经死了,有的还在远方。可他们都曾试图保护她,试图给她一条活路。而她现在,却要做一个选择——是报仇,还是放生?
“我不杀你们。“高惠通收起匕首,转身背对他们,声音很轻,像是一片落叶飘落在地上,“因为你们活着,比死了更痛苦。回去告诉王世充,他守不住洛阳的。夏军不会来救他,窦建德自身难保。好好看着他是怎么败的,好好看着这座城是怎么陷落的。这比杀了你,更让我痛快。“
挥了挥手,示意沈莺儿放开他们。
王夫人和王玄应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钻进那辆破损的马车,驱车狂奔而去,连那些死掉的侍卫尸体都没敢管。马车在泥泞的路上颠簸,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急着逃离什么。
“大小姐,为什么不杀?“檀英不解,眼中带着疑惑,带着不甘,“放虎归山,必留后患。王世充虽然老了,可他儿子还在,将来……“
“虎已经老了。“高惠通望着他们远去的方向,声音很轻,像是在叹息,“而且,这天下很快就没有王世充的位置了。李世民的大军已经压境,窦建德自顾不暇,洛阳是一座孤城,守不住的。他们活着,回去告诉王世充这个消息,比死了更有价值。王世充知道家眷被截,知道夏军不会来,军心必乱。这就是我要的。“
处理完游骑的尸体,三人换上了那些骑兵的衣甲。虽然有些宽大,但至少能遮风挡雨,而且在乱世中,一身军甲比一身布衣更有威慑力。
“现在我们去哪?“沈莺儿问,声音里带着一丝迷茫,“顾三爷说的那个三官庙,在洛阳城东。但现在王世充的人认识我们了,大唐的军队也在搜捕我们……这天下之大,似乎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处。“
高惠通坐在火堆旁,用火钳拨弄着柴火。火焰跳跃,在她脸上投下明暗不定的光影,像是一幅变幻莫测的画。她拿出那本顾三爷留下的账册,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夏国的兵力部署,粮草储备,将领名单,像是一本死亡的账本,记录着这个政权的最后时光。
但在夹缝中,有一行小字是用特殊的药水写的,只有靠近火源加热才能显现。高惠通将账册凑近火焰,纸张被烤得微微卷曲,那行字渐渐浮现出来,像是一条从黑暗中爬出的蛇:
“秦王世民,雄才大略,天下归心。欲求生,投秦王。“
这行字,像是一道闪电,劈开了高惠通心中的迷雾。
她一直以为自己要逃,要躲避所有人的追杀。她以为自己是丧家之犬,是过街老鼠,是人人喊打的叛国贼。但她忘了,在这个乱世,只有依附强者,才能活下去。而李世民,那个击败了薛举、刘武周,如今正横扫中原的男人,正是这个时代最强的强者。
“我们去虎牢关。“高惠通抬起头,眼神坚定,像是一把出鞘的刀,闪着寒光,“但不是去躲藏,也不是去投奔王世充。“
“那是去干嘛?“檀英问,眼中带着好奇,带着期待。
“去献礼。“
高惠通举起那本账册,在火焰的映照下,像是一面旗帜,一面指引方向的旗帜。
“这本夏国的虚实录,就是我们投奔李世民的投名状。有了它,我们才有资格站在那个男人面前说话。有了它,我们才能从丧家之犬,变成有用的棋子,再从棋子,变成棋手。“
她顿了顿,目光投向远方,那里是虎牢关的方向,是决战的战场。
“而且,我们不止有这本账册。我们还有三百人。“
“三百人?“沈莺儿一愣,“什么三百人?“
“高鸡泊的旧部。“高惠通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定,像是一块石头落了地,“程名振临走前,我交给他一个任务。让他去通知散落在乐寿城外三个庄子里的三百弟兄,让他们不要等,不要犹豫,立刻向虎牢关集结,向大唐秦王李世民集结。“
“什么?“檀英瞪大了眼睛,“大小姐,您什么时候……“
“在郡主府的时候。“高惠通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像是一颗隐藏在云层中的星辰,终于露出了光芒,“我知道曹皇后不会放过我,我知道窦建德护不住我,我知道夏国迟早要完。所以我让程名振提前做了准备。那三百弟兄,是咱们高鸡泊最后的火种,不能死在夏国的内斗里。他们要去该去的地方,跟该跟的人。“
“可是……“沈莺儿有些担忧,眉头紧锁,“程先生能说服他们吗?那些弟兄,都是跟着高王出生入死的,他们对窦建德……“
“他们对窦建德有恩义,但对我父亲有忠魂。“高惠通打断她,声音里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程名振会告诉他们,高王已死,高鸡泊已灭,夏国将亡。继续留在乐寿,只有死路一条。要么被曹皇后清算,要么被窦建德牺牲,要么被大唐的铁骑碾碎。唯一的活路,就是投奔李世民。秦王惜才,不问出身,只要有本事,就能在秦王府立足。这是程名振的原话,也是我高惠通的承诺。“
她站起身,将账册贴身收好,像是一颗珍贵的心脏,藏在最深处。
“程名振现在应该已经到了虎牢关。他带着我的亲笔信,带着高鸡泊的军旗,带着三百弟兄的名单。他会告诉李世民,这三百人,不是散兵游勇,是经历过七井之战、断魂谷突围的老兵。他们熟悉河北地形,熟悉夏军虚实,熟悉窦建德的用兵之道。他们对李世民的价值,比这本账册更大。“
“大小姐,您这是……“檀英的眼中闪过一丝震惊,一丝敬佩,“您早就计划好了?从离开乐寿的那一刻起?“
“从曹皇后第一次派人搜查郡主府的时候起。“高惠通的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苦涩,一丝自嘲,“我知道,夏国容不下我。我也知道,窦建德不是能成大事的人。他仁义,却优柔;他宽厚,却寡断。在这乱世,仁义是奢侈品,宽厚是催命符。他守不住这片江山,也护不住我想护的人。所以,我必须为自己找一条后路,为三百弟兄找一条活路。“
她翻身上马,那是游骑首领留下的战马,鞍鞯上还带着血迹,在晨曦中闪着暗红的光。
“走!去虎牢关!去见李世民!“
三匹战马踏碎晨曦,向着那决定天下的战场疾驰而去。马蹄扬起尘土,像是一条黄色的龙,在晨光中蜿蜒远去。
而在她们身后,野狐渡的晨雾渐渐散去,露出一片狼藉的战场。游骑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像是一堆被丢弃的玩偶。那辆豪华马车的残骸还在燃烧,火焰舔舐着天空,像是一只垂死的凤凰,在做最后的挣扎。
远处,洛阳城头,王世充正望着南方,焦急地等待着夏王的援军。他的头发已经花白,眼角的皱纹像是刀刻的一般,手中的望远镜在微微发抖。他不知道的是,他的援军还未出发,后院就已经起火了。他的家眷被截,他的盟友自顾不暇,他的城池,正在一点点地陷落。
他不知道的是,那个他曾经的仇人之女,正带着他的秘密,奔向他的敌人,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不知道的是,在乐寿城外,三百名曾经属于夏国的精兵,正在程名振的带领下,穿越重重关卡,向虎牢关集结。他们带着高鸡泊的军旗,带着对旧主的失望,带着对新主的期待,像是一群迷途的羔羊,终于找到了方向。
程名振骑在一匹瘦马上,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的身后,是三百名沉默的士兵。他们的甲胄破旧,兵器斑驳,却目光坚定,步伐整齐。他们曾经是夏国的兵,现在是高惠通的兵,将来,将是李世民的兵。
“程先生,“一个老兵凑上来,声音很低,像是从齿缝里挤出来的,“咱们真的要去投唐?窦建德对咱们不薄啊,当年高王死后,是他收留了咱们……“
“窦建德对咱们不薄,曹皇后呢?“程名振没有回头,声音很冷,像是一块冰,“她派人搜查郡主府,安插眼线,逼大小姐去突厥和亲。她容不下大小姐,也就容不下咱们。继续留在夏国,只有死路一条。大小姐说了,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窦建德不是那根能栖的木头,李世民才是。“
他顿了顿,从怀里掏出一面军旗,在风中展开。那旗帜已经破旧,边缘被烧焦,中间绣着一个“高“字,在晨曦中泛着暗红的光,像是一滴凝固的血。
“这是高王的军旗,是大小姐亲手交给我的。她说,带着这面旗去虎牢关,告诉李世民,高鸡泊的人,不是孬种。咱们能战,能守,能为秦王开道,能为大唐立功。这面旗,就是咱们的投名状,就是咱们的尊严。“
老兵看着那面旗,眼眶红了。他想起高士达,想起那个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汉子,想起他临死前还在喊着“保护大小姐“的声音。他想起高惠通,想起那个在断魂谷背起父亲尸身的少女,想起她在崇政殿上挺直脊背、毫不退缩的身影。
“好!“老兵重重地点头,“咱们跟着程先生走!跟着大小姐走!去虎牢关!去投秦王!“
三百人的队伍在晨雾中前行,像是一条沉默的龙,在大地上蜿蜒爬行。他们的脚步很轻,却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夏国的心上,踩出一个血淋淋的脚印。
而在更远处,乐寿城的皇宫里,窦建德正坐在御案前,看着一封急报。那是齐善行送来的,说城外三个庄子里的士兵突然集结,向西方移动,疑似叛逃。窦建德的手在发抖,嘴唇哆嗦着,像是一片风中的叶子。
“高惠通……“他喃喃自语,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一丝悲哀,“朕待你不薄,你为何要这样?“
他不知道的是,高惠通不是背叛,是求生。不是忘恩,是明智。在这乱世,没有永远的忠诚,只有永远的利益。窦建德给不了她活路,她就只能自己找活路。这不是背叛,这是生存。
窗外,阳光渐渐明亮起来,驱散了晨雾。可窦建德觉得,这阳光很刺眼,刺得他眼睛发疼,像是要把什么烧穿。
而在虎牢关的方向,李世民正站在城头,望着东方。他的手中,拿着一封密信,是高惠通的亲笔。信上只有八个字:“河北孤鸿,愿栖秦树。“
他笑了笑,将信收入怀中。那笑容很淡,却透着一股自信,一股从容,像是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传令下去,“他对身旁的副将说,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准备迎接客人。高鸡泊的三百老兵,还有他们的女主人。这是咱们入主中原的第一份大礼,不能怠慢。“
“诺!“副将抱拳,转身离去。
李世民望着东方,目光深邃,像是一潭寒潭,看不到底。他不知道高惠通是什么样的人,但他知道,能在曹皇后的追杀下逃出乐寿,能在王世充家眷被截时出手相救,能说服三百老兵改投敌营的人,绝不是寻常女子。
他期待着,与她见面。
(第三十二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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