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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风起边疆 172章 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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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时辰之后,巡城使朱希孝派来的便衣已经到了张府。

    一共六个人,领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锦衣卫百户,姓沈,是朱希孝的心腹,破过不少大案。

    沈百户在书房里转了一圈,蹲下来看了看地上的碎香炉碎片,又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上的洞,然后问了吴管家几个问题。

    “刺客是从帷幔后面出来的?”

    “是。”

    “他身上带了什么兵器?”

    “没有看清,但好像没有带长兵器。”

    “他往哪个方向跑了?”

    “往西,从天花板的夹层往西爬,然后从西边的储物间跳下来,穿过西花园,从西墙翻出去了。”

    沈百户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

    这个刺客很专业,这人潜入的时间选得极好,现在清晨,府中人最少的时候。

    退路也选得极好,天花板夹层,一个绝大多数人不会想到的方向,西墙比南墙矮,西花园地形复杂,容易脱身。

    而且此人会伪装。

    门口的货郎、府里的杂役、翻墙的黑衣人。

    这三个人如果是同一个人的话,那这个人的伪装术相当高明。

    沈百户带着人沿着刺客逃跑的路线走了一遍。

    从书房到天花板夹层,从夹层到储物间,从储物间到西花园,从西花园到西墙。

    每一步都仔细查看,寻找可能遗留下来的痕迹。

    在西花园的假山旁边,他们找到了几滴血迹。

    在墙头的碎玻璃和铁蒺藜上,他们也找到了不少的血迹。

    “他受伤了。”沈百户对吴管家说,“而且伤得不轻,墙头上的铁蒺藜划破了他的衣服和皮肤,从血迹的量来看,至少有两三道伤口,每道都不短。”

    他蹲在墙根下,用手指捻了捻地上的土。

    土里有几滴已经干涸的血迹,颜色发黑。

    “血是从高处滴下来的,说明他在墙头上停留了片刻,翻墙的时候被铁蒺藜挂住了,挣扎了一下才翻过去。”

    他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土。

    “让城门口的守军加强盘查,尤其是出城的人。

    再让五城兵马司的人在城里排查,重点查客栈、医馆、药铺。

    受了这种伤的人,要么自己处理伤口,要么去找大夫。

    自己处理伤口需要伤药,找大夫就更简单了,哪个大夫接了这样的伤患,一问便知。”

    吴管家犹豫了一下:“沈百户,老爷的意思是,不要声张……”

    沈百户看了他一眼,明白了他的意思。

    “放心,我不会大张旗鼓地搜。五城兵马司那边我亲自去说,让他们以‘查赌’的名义排查客栈,以‘查违禁药材’的名义查药铺,不会提到张府的事。”

    “多谢沈百户。”

    “不必谢我。”沈百户的语气淡淡的,“我是在办差。”

    到了午时,京城的街面上已经开始有了变化。

    五城兵马司的人出现在各个街口,以“近日京城盗案频发”为由,开始盘查来往行人。

    他们主要查两种人:一是形迹可疑的外地人,二是身上带有伤痕的人。

    各处的客栈也被查了。

    兵马司的差役挨家挨户地敲门,问掌柜的有没有新入住的客人,有没有客人受了伤,有没有客人行为异常。

    药铺和医馆更是重点。

    兵马司的人告诉各个药铺的掌柜,如果有人来买大量的金创药、白及、三七、乳香、没药,或者来治刀伤、穿刺伤,必须立刻上报。

    整个京城,在短短两个时辰之内风声鹤唳。

    陈桉在客房注意到城里的变化。

    他迅速调整了一下步态,尽量让右腿多承担一些重量,左腿只是虚点着地。

    这样走起来会有一点跛,但不太明显。

    如果他刻意控制,普通人看不出来。

    他走到铜盆前面,看了一眼自己的脸。

    发现自己这张脸不能再用在这个地方了。

    他从货担里翻出一个小布包,里面是他随身带的几样简单的伪装工具:炭笔、假胡子和胶水。

    他用最快的速度拿起炭笔,在眼角和嘴角画了几道细纹,胶水把眉毛的形状改变了一下,假胡子贴在上唇。

    铜盆里的水映出一张新的脸,看着像三十出头的普通男人。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坐到床边,闭上眼睛,开始想接下来的事情。

    他要见张敬尧。

    因为张敬尧是他在京城里唯一能帮自己出城的人。

    他们约好今天午时在城南的望月楼见面。

    陈桉看了一眼窗外的日头,太阳已经快到中天了,大约是午初刻,十一点左右。

    他还有一个时辰。

    现在伤口在疼,左臂不能用力,左腿每走一步都在渗血。

    他能感觉到棉布条已经被血浸透了,黏糊糊地贴在皮肤上。

    如果他走太远的路,血会渗透棉布、渗透长袍,从裤腿里渗出来。

    那就全完了。

    他需要先处理一下腿上的伤口,让它不再渗血。

    他把裤子褪下来,解开缠在大腿上的棉布条。

    布条已经被血浸透了,和伤口黏在一起,揭下来的时候带下了一层皮肉,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伤口还在渗血,虽然不多,但足够在裤子上留下痕迹。

    他用烈酒重新冲洗了一遍伤口,这次他有了准备,提前咬住了一块叠起来的棉布。

    烈酒浇上去的时候,他整个人绷得像一张弓,棉布被他咬出了牙印,但没有发出声音。

    然后他撒了厚厚一层金创药,用新的棉布条重新缠紧。

    这次他缠得比上次更紧,勒得整条腿都发麻。

    他在外面又裹了一层棉布,然后用长袍的衣摆盖住。

    从外面看,看不出任何异常。

    他站起来走了几步。

    虽然疼,但血止住了。

    只要他不剧烈运动,伤口应该不会崩开。

    他换上了一条干净的长裤,然后套上长袍,系好腰带。

    出门之前,他又检查了一遍房间。

    血迹已经擦干净了,沾血的棉布和碎玻璃都塞进了货担的夹层里,货担藏在床底下。

    如果有人来搜房间,第一眼看到的是一间普普通通住着穷货郎的客房。

    但他不会给任何人搜房间的机会,因为他在兵马司的人来之前就会离开这里。

    但他还是做好了被搜的准备。 (爱腐竹小说网http://www.ifzz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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