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恩尼并不在意。
听到哈罗德·罗斯所说,笑了笑:“前段时间忙于收集素材写作,全都仰赖威克斯先生和威尔逊先生为我发声了。”
哈罗德·罗斯点了点头,没有再进行任何寒暄:“威克斯这老家伙连招呼都没提前打,就带着稿件跑进我办公室,对我说‘应该看看’,说这个稿子绝对是我喜欢的风格。”
恩尼笑了笑,没有回应什么,这位《纽约客》的主编一边对他说着,一边手上还攥着稿件,看起来不像是厌恶这部小说。
果然。
向来审稿严格的哈罗德·罗斯说完后,这次不是与以前一样挑作者的毛病。
而是身体前倾,带着好奇:“里瑟先生,那个工厂的环境真的如你所写那样,空气中的化学品味道刺鼻得像是针、白色粉尘像一场永不停止的雪、你的手指会因为整天接触那些东西而开裂出血……都是真的吗?还是你用了夸张的文学修辞?”
听到这话,一旁爱德华·威克斯再次捂了捂额头——这个咄咄逼人的家伙,非要用这种质疑的方式来表达好奇吗?
“都是真的,罗斯先生,”恩尼依旧保持着好脾气,在黑心工厂工作三周后,他显然更包容了,“我在斯蒂德曼工厂的所见所闻,这辈子……都忘不掉。”
恩尼那沉重、肃穆的神情,让哈罗德·罗斯陷入沉默。
他再次翻阅起稿件,重新回顾那文字所描绘的苦难、血淋淋的画面。
沉默半晌。
哈罗德·罗斯很是唏嘘地说:“里瑟先生,你在小说中所描绘的这些画面、生活,是我这辈子都没接触过的,在此之前,我甚至都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
他拿起酒杯啜饮,烈酒入喉:“我无法对你的这部小说《天使》做出评价,正如我无法去评价、修改这个社会,这一切都太过沉重。
你的小说所塑造的那个工人疯尼克,是相当好的意象,塑造出了社会祭坛献祭般的残忍、阴暗、沉重——这是我刚才在阅读时,脑海中第一时间闪过的念头与评价,但,我的想法是错误的。
同时,请原谅我用‘精彩’一词来形容……不过事实如此,这部《天使》是一部精彩的现实主义巨作、不亚于《屠场》的揭露文学,任何人都没法用文学的方式对其进行评价,就像血淋淋的伤疤无法以任何化妆品来加以粉饰。”
说到激动之处,哈罗德·罗斯从沙发上站起来,像是发闷那般用力扯着领带:“这让我想起很多以锋锐、犀利来标榜自己作品的作者,说真的,我厌恶收到那种软弱、自大的作品……这部冰冷、坚硬、真实的《天使》,才是《纽约客》应该刊登的杰作!”
哈罗德·罗斯重重拍着稿件,看向恩尼,露出一个近乎粗鲁的笑容:“我们《纽约客》还从来没连载过长篇小说,因为这违背了杂志独立、完整的风格,不过……法克!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看到整个曼哈顿、整个纽约……整个美国为这部小说而沸腾的场景了。”
显然,这是一位相当狂野、粗鲁的主编,但恩尼和爱德华·威克斯却都为这野蛮的脏话感到莞尔、兴奋。
以笔为刃、以下犯上,本就是一个需要足够野蛮的事!
“现在谈谈稿费的事,”哈罗德·罗斯笑着,重新坐回沙发。
有两位拥有足够话语权的主编在场,商谈稿费的事情进展得很快。
在与恩尼说明后,两位主编决定以同时连载的方式,来连载这部篇幅长达12w的小说。
同时,出于商业性的考量,如果《天使》在出版后引起足够动荡、引得民众大量购买的话。
哈罗德·罗斯会立刻将《纽约客》以半周刊的形式发行,也就是从原本的一周发行一期,变为半周发行一期——当然,没有意外的话,《天使》一旦发表,绝对会立刻成为一枚亮度刺眼的炸弹,刺伤整个社会。
而在稿费方面,《纽约客》以3美分/词的价格,将会支付总额为3600美元的稿费;由于《纽约客》会先发行小说,所以后续将以合集发行月刊的《大西洋月刊》这边,给出的稿费会相对低一点,定价是1.5美分/词,算下来也有1800美元稿费。
而在整个稿费商谈的过程中,恩尼都没有讨价还价,只是点头接受两位主编开出的价格……他不是视金钱如粪土的人,但也不想用建立在苦难上的小说来谋取利益。
一切都商谈妥当后,恩尼拿到了支票和稿费单。
爱德华·威克斯完成这件事后,也没有再和哈罗德·罗斯这个大老粗一起待下去的想法,就和恩尼一起离开了F-R公共出版公司。
天空还下着绵绵细雨,街道路面上的水坑不断泛起涟漪。
爱德华·威克斯这次是开车来的,见到还在下雨,便对恩尼说道:“要我带你一段路吗?”
“不了,威克斯先生,我还有点事要做,”恩尼笑着婉拒。
“好吧,那我们就改日再见了,”爱德华·威克斯说着,在上车前还笑着打趣,“不过以你现在的财富,倒也够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轿车了。”
这个年代像是雪佛兰、福特、别克这种品牌的经济型轿车,只要600~700美元左右,就能买下一辆。
爱德华·威克斯开的就是一辆雪佛兰Master-85轿车。
而要是那些豪华品牌的轿车,像是凯迪拉克、林肯的高端车型,则价格至少都在2000美元左右,贵的则要3000~4000美元乃至更高。
听到爱德华·威克斯说的,恩尼摸了摸自己揣在兜里的支票。
别说……还真够买一辆轿车。
前世他作为一个牛马,为了省钱就买了辆2w的二手车作为刚需,如今嘛……他似乎有钱买一辆新车了,甚至是豪华轿车都能拿下。
恩尼将这个念头暂时压下,因为眼下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去做。
在和爱德华·威克斯分别后,恩尼骑车径直抵达了第五大道的大通银行。
这是此时世界上最大的银行之一,由洛克菲勒家族控制,业务范围广泛,除了购买推销国债外,还在国外建立了很多支行,来提供国际客户服务,除此外还参与了石油工业的投资。
恩尼将自行车在路边锁好,走进如同花岗岩城堡般的大通银行。
走到一处窗口前,对窗口的金发女员工礼貌地说道:“你好,请给我一张银行汇票申请单。”
恩尼来银行是来寄钱的,打算给斯蒂德曼药剂厂的工人、他的好友“疯杰克”寄一笔钱来改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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