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人真是好讨厌,本来人家都已经这样了,又要难受好多天!……”
“哼!哪里有你这样子的,宝贝都已经吃奶粉了的!讨厌死了!”
天后伦发嗔的样子,就最可爱了。
如果说林见鹿对陈舒华,是发自内心的怜爱与疼惜,那么对于苏惠伦,就是有点宠溺的意思了,总是忍不住想逗她——她也甘之若饴。
但是……四只白膨膨的大碗凑到一起,这边吸一口、那边吸一口,是真的感觉既淫靡又刺激啊!
她们两个久已没有性事,身体极为敏感,林见鹿甚至都还没用上什么气力,俩人就都前后瘫在那里了,到二番的时候,才略好了些。
等三人运动彻底结束,林见鹿自己去简单冲了一下,套上条大裤衩子,就又跑去看自己的一双儿女——大的是闺女,苏惠伦生的,八月底,小的是儿子,陈舒华生的,九月初,姐弟俩差了十一天,到现在,姐姐差不多八十天,弟弟差不多七十天,都养得肥肥白白的,煞是可爱。
林见鹿过去的时候,正好俩孩子都刚醒,换完尿布了,正在喝奶瓶,各自一双胖嘟嘟的小手小胳膊抱着各自的奶瓶子,咂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保姆看见林见鹿进来,都躬身问好,林见鹿点点头,就在小床前弯下腰,看他俩喝——闺女明显更精,感觉到有陌生人来,第一时间就抱紧了奶瓶子,一边咕咚咕咚的喝,一边用那双大大的眼睛不住地看着林见鹿,儿子就蠢笨了点儿,没什么防卫的心思,只是喝得远比姐姐更酣畅淋漓。
嗯,不知不觉的幸福感,满到快要溢出来。
人生嘛,男人嘛,金钱美女,权势滔天,都想要,但开枝散叶、儿女满堂,也一样是发自内心的期待——老妈说,有子万事足,林见鹿俩儿子一个闺女了,觉得自己还不至于就“万事足”了,野心依然还挺大的,但至少在守着他们的当下,是真的感觉心里莫名甜暖,而又恬静安然。
苏惠伦早想给闺女断母乳,但那时候陈舒华不想断,她都已经奔四十,忽然有了自己的儿子,心态与苏惠伦截然不同,为了儿子,让她放弃一切东西她都舍得,可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又同意给儿子断母乳了。
嗯,她俩就这样,相互影响得很严重。
从最早商量买房子买大还是买小,到后来决定把她俩的家私都交给林见鹿,再到去不去纽约生娃,要不要给娃办阿美利加的身份,再到这次是不是断母乳,有时候这个说服了那个,又有时候那个说服了这个,反正,感觉她俩自从被林见鹿半勉强的捏合到了一起,关系反倒越来越好。
以至于很多时候,林见鹿反倒觉得自己在她俩面前像个外人。
然而,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例子仅此一对。
归根到底,不单纯是因为都善良、都和软的关系,跟年龄大的特别像姐姐一样温厚,而年龄小的又特别像妹妹一样勇敢,外加两人共同的老公,又让她们两个都格外迷恋,都有关系,到了现在,三个人一起起居不避,已经是真的变成一家人了——说真的就是,其他女孩子依然有恋爱的感觉,又或情人的感觉,独独在她俩这里,会让林见鹿有一种家的感觉。
等两小只先后喝完了奶瓶,保姆抱起来给拍了拍奶嗝,林见鹿就也随后接过来,一边抱一个,姐弟俩倒是不怕也不哭,这个抓鼻子那个抠嘴,小手小胳膊都粗粗短短肥肥的,力道却不小,揪得挺疼。
两个专门带孩子的保姆,都在一旁奉承,也算表功,说是姐姐已经开始练习翻身了,聪明又好动,人说三翻六坐,她可能要不了足三个月,这几天就能学会翻身,还说姐弟俩都有天赋,小太太给他们弹钢琴听,他俩都听得手舞足蹈的,长大后一定像先生您,成个大艺术家。
呵呵……听听就得了。
到小家伙们这一辈儿,估计压根儿也不会缺钱了,学艺术,那是那么好学的吗?吃苦得很!估计孩子的妈妈都不会舍得从小逼着练琴之类的了。
不长成林建越那种纨绔富二代就算不错!
正抱着逗,两个孩子的妈妈就一起过来了,嗯,粉面桃腮,一下子就比几个小时前要显得娇嫩了不知道多少。
然而,一旦看见妈妈,林见鹿就抱不住了,于是她俩只好各自接过去。
逗弄了一阵孩子,保姆们又接过去,这时候三个人才又回了二楼,二楼有个面海的小客厅,不大,二十来平的样子,风景却不错,能看到大屿山,这个时候诸事完足,三个人就一起坐下,简单地冲一壶茶,终于可以安然地聊聊天。
房子是租的,两层的顶楼公寓。
两千尺豪宅。
怎么说呢,林见鹿不愿意,估计她俩也不会太乐意过去半山别墅那里住,尽管接下来肯定还是会跟林清霞生的那个,小团聚一下,但她俩过来哪怕小住,也还是要有属于自己的落脚地——团聚也是林清霞带孩子过这边来!
林见鹿虽然肯定是不缺再买套房子的钱,但自从回到港港,他就一直在各种忙活,竟是压根儿没想到、也没顾上,那没办法,就暂时先租一套房子,供她俩过来小住呗——已经在找合适的房源了,买嘛,反正最近正好够便宜。
事实上,试验也试验过了,林见鹿渐渐明白,或许当自己在的时候,哪怕三五个女孩子,也是能够勉强接受大家在一栋房子里住的,可只要自己不在,哪怕关系再好,大家也基本上都不怎么愿意一起住。
周惠敏在半山别墅里有房间的,但基本不过去住。
王组贤差不多,除了林见鹿过来时候,过去住几天,其他时候,她宁愿回她自己的小房子里住着。
就连关芝琳,也只是偶尔过来小住几天,其他时候就回自己家住。
所以喽,想搞什么大家庭、一起生活,纯属白日做梦。
那就各自散开了住吧,多买几套房子、日常多跑几处地方而已。
苏惠伦正在慢慢复出了。
上上周,她去给周华建的演唱会当助唱嘉宾,引得台北小巨蛋当即轰动,她在圈内好友众多,她那个活泼开朗的性子,使得大家都拿她当小妹妹那样宠着,尽管后来她跟了林见鹿,也并不影响她跟周华建、伍柏他们的交情。
周华建给她写了歌,伍柏也给她写了一首歌,她觉得都不错,准备放到自己的新专辑里,但主打歌就肯定是还要林见鹿给她写——她也准备做一张十四首到十五首歌的大专辑,朋友们好意给写的歌,要用,但整张专辑,就要求林见鹿必须给她包办。她说,你泡妞也不要泡到忘了自家太太!
嗯,答应下来。
陈舒华看来是彻底被她说动,最近也已经在练声,也在考虑复出了,只不过她就没那么急,让林见鹿有了时间,先给苏惠伦做专辑,她那边可以慢慢来。
又嗯。
然后不知不觉就聊到,林爸林妈后天会过来的事情——本来当初说的是,等孩子差不多百天前后,身体壮实了,带过去首都,给家里人都瞧瞧、稀罕稀罕,但林爸林妈都盼着见孩子盼的不行,听说陈舒华要带孩子过来港港,他俩就再也忍不住了,决定干脆过来一趟,见见自己的两个孙子。
苏惠伦忽然又决定要跟陈舒华一起过来,也与此有关。
她已经见过公公婆婆,去首都参加春晚那次,到家里去过,但陈舒华就没见过,一聊到这个话题,就明显有些忐忑——林见鹿忽然起身,坐过去,把她搂在怀里,“你都给他们生了个大孙子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她勉强的笑,却不说话。
嗯,这一点她不像林清霞——林清霞性子里就有一份洒脱大气在,尽管她自己也很知道自己年龄大,但是并不自卑,去见公公婆婆,尽可能端庄一些的同时,也说不上有怎么忐忑过,很坦然地喊爸妈,等孩子生下来,她甚至很积极主动地给首都那边打电话,跟她的婆婆聊天,还拍照片给往首都寄。
但陈舒华就不行,她比林清霞还小几岁,但是只要一提到年龄、只要一提到要见林见鹿的家人,她就会顿时显露出几分自卑来。
抱着哄一阵,感觉上也没多大作用。
看来只能等真的见到了,发现公公婆婆都并不嫌弃她年龄大,这份忐忑才有可能会真的放下。
一别多日,闲话很多。
但一起吃过午饭之后,林见鹿就还是要出门。
见缝插针也要工作的,去给周惠敏录音——
随着苏惠伦的《Lemon-Tree》、《鸭子》,陈舒华的《追光者》,任贤启的《心太软》,一直到莫文蔚的《阴天》、梁泳琪的《短发》,乃至林仪莲的《我可以抱你吗》、郑秀纹的《好心分手》,虽然林见鹿也已经并不是每首作品都能给歌手带来直接的升咖,但他只要出手,必是精品以上。
而且基本都大红大紫。
像苏惠伦、任贤启、莫文蔚、梁泳琪,都是在他的手上、通过他的作品,真正的完成了咖位的跃升,陈舒华成功翻红到巅峰状态,林仪莲、郑秀纹,也得以获得了极大的关注度和极佳的口碑,地位隐隐有升、事业开始再次爬坡,而就在十月份,王霏的《红豆》一出,又是瞬间红遍两岸三地。
因此,周惠敏最近相当心热。
她是真的超喜欢唱歌。
录了一下午,吃过晚饭之后,又跑去她的房子里腻歪一阵,眼看快九点,林见鹿思来想去,就决定还是要回去,陪那边的两位太太和孩子。
毕竟人家刚过来嘛!
周惠敏有些惊讶,因为在此之前,基本上林见鹿只要过来吃晚饭,就一定是会在这边住下的,而她也格外享受林见鹿为他录歌、过来吃饭、陪她一起住在这边、一起起床的感觉——这是第一次,都吃过晚饭了,居然还要走。
林见鹿耐心地解释。
到最后,周惠敏虽然肯定是点头答应了,但脸上的落寞却也难以遮掩。
哎呦喂,头大。
正要走,周惠敏的手机却忽然响起来,她有些无心接听,只是可怜兮兮地看着林见鹿,但架不住手机一直响,她就还是拿过来,居然还是个陌生号码。
低着头,一只手臂死死地搂住林见鹿的腰,有些不愿意放人的意思,另一只手才勉强地按下了接听键,然后就听见手机里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薇薇安,我是阿敏,很抱歉那么晚打搅你!”
周惠敏本不在意,听到手机里的声音,却是不由得愣了一下,扭头看向手机——等听到“阿敏”这个名字,她脸上已经满是诧异。
迟疑了好一阵子,她才终于说:“你有什么事?”
电话那头的声音说:“我要走了,临走之前,就还是觉得,想要过来跟你道个歉!对不起,是我不配做你的朋友!”
林见鹿都还没搞清楚是什么事情,就见周惠敏眼里,忽然一下子就像起了一层雾一样——他反倒愣了一下,低头看,周惠敏却下意识地转过脸去、不给看,下一刻,甚而竟主动地松开了林见鹿,走到一边去,继续讲电话,“现在讲这些还有什么意思!我不需要你的道歉!我们之间,早就不是朋友了!”
啊呀……看样子还挺有一段爱恨情仇?
林见鹿反倒又不着急走了,主动凑过去,听人家的电话——周惠敏推了他一下,却推不开,只能任由他抱着,但是却愣是挣扎着拧过身子去,似乎是不想让林见鹿看见她流泪。这时候,就听电话里,那个女孩子的声音又说:“是。我知道!我只是想跟你说声对不起,并不奢求你原谅我!另外,你信不信都好,我只是想跟你说,当年说你的那些坏话,真的不是我做的,是吴君茹。”
周惠敏好一阵子没说话,足足十几秒钟,才又突然说:“我知道。”
顿了顿,她又急忙地问:“你要走了?去哪里?”
电话那头似乎是也在鼻孔吸气,感觉上也已经哭了似的——林见鹿已经隐约猜了个七七八八了。大概率是张珉?
听说当初周惠敏跟张珉是关系最好的朋友,后来才闹掰,而据葛福红的说法,永盛那边的两位女星,具体来说就是张珉和吴君茹,曾经联起手来对外放周惠敏的负面传闻,从而断了周惠敏的一次崛起机缘。
唔……这八卦有意思,三个女人一台戏的感觉。
看别的女孩子撕,毫无心理负担,可比看着自己的女人互撕有意思多了。
“我要回魔都了!你也知道,我是在那里出生的,十一岁才过来港港,现在就打算回去,那边应该还有些老街坊能认识我。”
“回去做什么?去那边拍戏吗?”
“我不拍戏了!以后恐怕都没有戏可拍了。”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跟你讲,我想要结婚,但他不可能娶我的!我愿意给他生个孩子,退隐江湖,但他也不肯,你知道啊,他太太虽然默许我们可以谈恋爱,但应该是要求过,不允许我给他生孩子的。”
“那也没必要去魔都啊!你都离开十几年了!”
“不行啊,我真的是必须要走了!我自己出去接戏拍,他太太就派人去人家片场捣乱,害我拍不下去,我自己投资拍电影,就算上映了也卖不动票房!已经赔了好多。现在电影市场又是这个样子,本来就各家公司都开戏很谨慎了,谁又愿意为了我得罪他们?薇薇安呀,你知道吗?他已经不保护我了,从我说出想结婚那时候开始,我就已经什么都不是了,我甚至感觉继续在港港待下去,我有可能会在哪一天忽然死掉!我只能走了,也只有一个魔都可以去!”
“那你……”
“我听说了的,你终于甩开那个倪真了,这是好事!那个人既贪婪又胆小,既花心又吝啬,离开他绝对是你做的最对的事情!我还听说,你在同林先生悄悄拍拖,那是个好男人,他虽然也花心,但他至少敢给自己的女人一个孩子,你相信我的话,机会合适了,就求他,让他同意你给他生个孩子!不要考虑什么事业了,在港港,只要你失去了大佬的保护,所谓的事业根本就一文不值,尤其是我们这样子的艺人,真的!一旦你的男人放弃你了,你就一文不值了!只有孩子,才是自己的,将来无论出了什么情况,他或许已经不喜欢你了,你也可能已经人老珠黄,但只要你们的孩子在,他就会保护你!真的,我过去太傻了,薇薇安,你千万不要像我那么傻!生孩子,一定要生孩子!如果他不肯同意你为他生孩子,那就马上离开他,想尽一切办法都要离开,一秒钟都不要犹豫!”
“我……”
“相信我,真的!薇薇安,千万相信我!”
“好,我知道了。”
“嗯,那就这样,我回去了,明天我就要走了,不再过来跟你道别了,你一定要好好的,希望将来有机会再见面,你能原谅我!对不起,薇薇安!”
“喂……回去?你在哪里?你……不会是在我家楼下吧?”
林见鹿正听得出神,周惠敏忽然挣开她的怀抱,跑到窗口,甚至打开了窗子往下看,“你在哪里?你上来!或者我下去找你!”
林见鹿愣了一下,赶紧快步冲上去,“喂!小心掉下去!”——有纱窗也不安全的!
…………
十几分钟之后,周惠敏手里拉着张珉,一起回来了。
两个人头发上、肩膀上都有点湿了,林见鹿才惊觉,外头应该是下雨了。
也不知道俩人有没有抱头痛哭过,反正眼眶都是红红的。
看见林见鹿,张珉已经并不觉意外,点头冲林见鹿问好,“林生你好,打扰你们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没等林见鹿回话,周惠敏已经主动护她,“没有啦,他已经要走了!正好你今天晚上在我这边睡,我就不信有人敢跑到我家里来找你!”
张珉脸上有些尴尬,其实进了房间之后,灯光下一眼得见,她整个人显得很是憔悴、满脸疲倦与惊惧——好像没多少天之前见的那一次,也就是嘉禾电影的老板邹闻怀请客那次,当时就隐约觉得,她站在项老板身边,神情多少有点别扭,不过那时候倒是压根儿也没想过,原来两个人已经处在闹崩的边缘了。
所以说,历史是这样发生的吗?后来张珉就退出江湖、没再拍电影了?
林见鹿上辈子一个95后,对此实在是不得而知。
而他最近诸事繁忙,忙到甚至每天只睡四个小时,有时都不到,醒来之后也不是忙着看文件,就是忙着拍戏,要么忙着商务见面、签合同之类,也好久都没听葛福红说圈内八卦了——完全在事情之外。
林见鹿其实已经穿好了衣服,只等两个人回来而已,这个时候,见张珉脸上有些尴尬,似乎应该是并不太愿意自己被人踹了这种事情,落到更多人眼里,林见鹿就果断起身,说:“你们聊吧,注意不要熬太晚。有什么事情,都可以从长计议,现在回归了,不是以前,没有人敢随便打打杀杀!”
说完了,他主动伸手,周惠敏顺势就过来,他抱了抱周惠敏,在她额头亲了一下,才又说:“我走了,有事情随时给我打电话。”
“张小姐,再见!”
“林生再见!实在是不好意思!”
林见鹿冲她点点头、露出笑容,却脚下不停,不过,已经到了门口,手都落到了门把上,他就还是又站住,回头,“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考虑去寰亚电影,也可以去亚视,那是我的地盘,项先生有意见,我来摆平!”
说完了,他又冲张珉点了点头,不理她的目瞪口呆,转身拉开门,出去了。
什么永盛也好,什么帮会也罢,拜托,这都回归了,或许港港本埠的这些电影人、电影公司,慑于他们过去留下的余威,还要敬他们三分,林见鹿却是从头到尾都没拿他们当过一回事——过去都如此,现在更是如此!
早在去年,大概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张建庭说打也就打了,他那位老岳父在道上的名号那也是相当响亮的,结果还不是连个屁都没敢放!
因为林见鹿从来都不曾靠某个人赏饭吃,甚至都并不靠港港市场赏饭吃!
他背靠内地,在港人看来,身份背景相当复杂,却又从刚出道就打开了整个华语市场,港港只是其中一块而已,后来更是打开了全球市场,晋身全球流行天王,至于到了现在,呵,真要认真算,他自己都已经认为自己的主业开始变成炒股、炒房了——继续混娱乐圈,拍电影也好,接下来继续发专辑也罢,纯粹就只是因为原始积累还没完成,还欠一屁股债呢!
而反过来说,他拍《神话》,其实反倒是在给整个港片的圈子找饭吃!
所以喽……给你面子,叫你一声项先生,是不让你热脸来贴个冷屁股,那是个人修养问题,从来都不代表着你在我心里就真的是个什么人物了!
…………
下楼之后才发现,是真的下雨了。
车子缓缓驶出周惠敏所在的社区,车窗上就不断有雨滴落下,继而慢慢地滑下去,晕黄的路灯照上去,有些莫名的疏离与清冷的感觉。
忽然就想起了一首歌。
掏出手机来,先打给陈虹,简单聊了几句家里的情况,就说:“我给孙南写了首歌,叫《拯救》,等年前我回首都的时候,帮他录吧!回头这两天里,我把谱子写出来,等有人过去的时候,让人给你带过去,你先给他。”
嗯,后来才知道,据说孙南很喜欢《红旗飘飘》那首歌,当时已经打算唱了,结果央视也相中了,决定让林见鹿唱,主要是上庆回归的晚会,林见鹿也很喜欢那首歌,当时确定了版权没问题,就自己掏钱买了,孙南倒是从头到尾没吭声。
那就补给他一首好了。
利昂内尔是个乖孩子……呃,孙南没站出来争,算很懂事,至于《拯救》应该是他哪一年的作品,无所谓了,他那个嗓子,明亮而又辉煌,整个华语歌坛基本上没人能比,林见鹿自认自己也不行,所以,不红,纯粹就是资源不到位,资源一到位,立马红!
挂了电话,想了想,就又忍不住掏出手机来,打给王京。
还是王组贤前些天在枕头边上说的,王京跟邱淑真好像闹掰了——原本林见鹿不在意,纯粹当个八卦听,那是朋友妻,呃,也不对,是朋友妾,林见鹿认识她那么久,压根儿就也没关心过自家朋友的这些风流韵事。
论风流韵事,谁有他多?
可是今天忽然知道了张珉的事情,就还是牵起了林见鹿的很多感慨——归根到底,还是港片不行了,市场垮了,港片就随之垮了。
市场好的时候,大家都大把的赚钱,事业心都很强,一部接一部的拍戏,出名又赚钱,那聚光灯下,万众欢呼,大家都享受得很。
可一旦市场崩了,想拍戏都没得拍,拍了也是赔,过去的天之骄女们就开始渐渐回过味来了,不想要事业了,想结婚,想要稳定的生活,想生孩子……
大佬们愿意给的,摆得平家里的正室,那就真的当一房姨太太那样养起来可只要不愿意给,又或给不起,摆不平家里,那没办法,那就闹掰嘛!
遥想当年……其实也不算遥,就去年春夏之交的事情,那个时候,王京还无论去哪里,都喜欢带上邱淑真,连喝个酒都要回护一下,正经是宠得不行。
电话接通,问他,他就叹气,应该也是在车上,估计是从片场回家?
“我没办法嘛!哪可能人人都是你,里里外外摆得平,想泡谁就泡谁,还能把她们弄到一栋房子里去住!我就不行啊!我说要给她一笔钱,反正没戏拍,那就不拍喽,又不是生活不起,但她不同意啊,她要结婚啊,要生孩子啊!你想,那我哪里可能搞得定!我不可能离婚的嘛!我老婆也不会同意说,让我在外头的女人也生孩子,喂,女人很在意这个的!你玩,就可以,生孩子不行!”
“阿贤告诉你的呀?哎呀,女人嘛,那肯定要坐到一起哭诉喽!”
“反正我也没有好办法,她只要愿意跟我,我肯定养她到老,还要早早立遗嘱,留点遗产给她,但她非要结婚、非要生孩子,我就搞不定!”
“喂,说到这里,大佬啊,你到底是怎么搞定十三姨、阿贤他们那么多人的啊,真的是靠床上功夫吗?你到底有多猛啊,她们平常真的一点意见都没有吗?”
聊了半路,安慰安慰他,顺带吹吹牛逼。
等回到家,又被天后伦闻出了味道,“说什么去录音,我看是又去泡妞!你总要泡妞,一点都不在乎身体,万一身体垮了怎么办?差不多就好啦,都那么多了,收收心啦,应付这么多女人,我都要担心你哪天忽然死掉!”
“呸呸呸!乌鸦嘴!不许胡说!”
前面还好,算劝诫,到了后面的话一说,还没等林见鹿说什么,陈舒华先就不答应了,马上出来说她。她也不恼,捶林见鹿两拳,作罢。
转过天来,周惠敏上午就把电话打过来,偷感极重的小声,“喂,老公啊,你中午要不要过来我这边吃饭啊?有事情想跟你商量下!”
猜都猜得到她想商量什么。
因为昨天她接电话那会儿,林见鹿就已经感觉到,她跟张珉之间过去的那段友谊,之于她来说,应该还是很在意,也很珍惜的。
“好啊!上午我要去音乐工厂录音,你就不要过去了,估计一天录完没问题。大概六点钟前后,我过去你那边吃晚饭吧,可以吗?”
“好呀!那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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