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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章 今与程淮秀结为夫妻,天地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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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漠之中,玄奇无数。

    最让人心驰神往的是——秘境!

    秘境是一个个独立的小世界,如果世界是个大水泡,秘境就是依附在大水泡上的小水泡,好似仙家手段。

    还有一些特殊秘境,环绕在大水泡外面旋转,每隔一段时间,水泡间的壁垒消失,小水泡降临到大水泡。

    前者是:沙漠之甍、楼兰古国。

    后者是:战神殿。

    上次是护卫使团出使西域,不方便去秘境探险,此番没有任何任务,肯定要玩个痛快,尽情的探索秘境。

    西域诸多秘境,唯有沙漠之甍有明确记载,有出入钥匙,钥匙刚好在上官燕手中,开启日期就在三天后。

    三人快速去往黑沙漠,上官燕算定好时间,拿出日镜,对准太阳。

    阳光照射在日镜上。

    地动山摇,天象剧变。

    乌云吞噬烈日,苍穹如同墨染,大地轰鸣震动,黄沙狂卷如海啸。

    地面裂开硕大缝隙,飞沙走石,一座残破的远古神庙凭空崛起,巨石建筑斑驳崩塌,似被岁月侵蚀千年。

    辉煌壮丽的神庙,如今只剩二十几丈高的牌楼以及几根粗大石柱。

    整片神庙建筑群绵延数里,就算给奥特曼居住,也算宽敞大别墅。

    此等神迹,岂是人力可为?

    神庙前方有两尊巨大的石狮子,算上底座有七八丈高,巍峨屹立。

    狮身如丘壑,双目如幽潭,上官燕持日镜上前,将日镜射向狮眼。

    狮眸缓缓睁开,迸发通天光柱。

    伴随一阵谁也无法理解的变化,石狮子张开嘴巴,露出传送通道,空间剧烈波动,把三人直接吞了进去。

    李兆廷一手抓住上官燕,一手抓住程淮秀,在二女的搀扶下,勉强在传送通道稳住身子,不知过了多久,前方出现一抹绿,传送通道倏然消散。

    “啪嗒!”

    三人轻盈落在地上。

    李兆廷忍不住深吸一口气。

    在黄沙大漠吃了好几天沙子,骤然见到原始森林,如何能忍得住?

    沙漠之甍不愧是“秘境”,天地元气浓郁的凝结成雾气,植物很高大,绝大多数植物,外界根本不存在。

    枝干虬结如龙,树冠遮天蔽日。

    藤萝如巨蟒般缠绕着连绵起伏的矮小丘陵,编织成一张翠绿巨网。

    密林深处,溪流潺潺,清澈见底,水流声与林间不知名的鸟鸣、昆虫的振翅声交织成晨钟暮鼓般的天籁。

    远处山峦间,飞瀑流泉自云雾缭绕的峰顶倾泻而下,如白练悬空。

    瀑布溅起的水花与天地元气凝成的浓雾交融,氤氲缭绕,恍若仙境,清新芬芳的空气,让三人心旷神怡。

    程淮秀称赞道:“快哉!这简直是仙家圣地,是西王母的后花园。”

    上官燕急着寻母,哪有心思欣赏壮丽景色,歉疚的说道:“李公子,沙漠之甍实在太大,随便找座山谷,就能藏下一个人,请贤伉俪帮忙找寻。”

    程淮秀问道:“上官姑娘,不是我泼你冷水,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开启沙漠之甍需要日镜,日镜在你手中,神月教如何把你娘藏在沙漠之甍?”

    上官燕叹道:“出入沙漠之甍的钥匙是日月双镜,原本在师父手中,半天月是我师兄,叛出师门的时候,不仅盗走龙魂刀,还盗走了日月双镜。”

    “原来如此!上官姑娘,咱们应该兵分两路,从左右两侧搜寻,在前面那座山集合,每隔三个时辰,在山脚下汇聚一次,把那座山当做定位器。”

    李兆廷用大拇指比划了一下,测算前方那座山的高度,沙漠之甍到处都是密林溪流,高山却不是很多,对着四周扫几眼,一眼看到最高的山峰。

    上官燕点点头。

    找人不是上官燕的强项。

    若非着急找寻母亲,上官燕绝不会厚颜请求李兆廷帮忙,理论上来说,李兆廷是病人,应该静下心休养。

    最忌讳的就是出远门、做苦力。

    当然,来沙漠之甍探险,只要不是躺在担架上,就算全身经脉窍穴都被庞斑轰碎,李兆廷爬也要爬过来。

    三人分成两队,各自探险。

    在沙漠之甍找人非常容易。

    只要找到与“原始森林”格格不入的痕迹即可,原始森林可以有红花绿树飞鸟野兽,不会有木屋、炊烟。

    沙漠之甍有“侏罗纪”的感觉。

    李兆廷和程淮秀抓着树藤,在树梢间飞来飞去,防备野兽的偷袭。

    低头看去,除了狮子老虎猿猴白鹤等灵禽瑞兽,还有一丈大小能载人飞行的蝴蝶,甚至看到几只迅猛龙。

    林中点缀着无数奇花异草。

    色彩绚烂得近乎妖异的巨大花朵散发着醉人的芬芳,叶片闪烁着金属光泽的低矮植物映照出迷离的光晕。

    更有数十上百种形态奇特、闻所未闻的草木,有的结着宝石般的果实,有的叶片随气流摆动,轻歌曼舞。

    李兆廷找了很久,终于找到记忆中的奇葩果树,上面长满大南瓜。

    南瓜怎么可能长在树上?

    因为这根本不是南瓜,而是一种沙漠之甍独有的奇珍异果,切成两半,发现里面是冰激凌般甜美的果肉。

    就像那种有好几种颜色,每种颜色味道不同的雪糕,大南瓜亦是如此,果肉泾渭分明,不同的颜色,有不同的水果口味,还有对应水果的口感。

    白色的是香蕉味,绵软甜糯。

    绿色的是蜜瓜味,清新脆甜。

    橙色的是橘子味,汁水饱满。

    还有草莓味、苹果味、雪梨味!

    就像把世间最美味的瓜果,凝聚在一颗果实里面,既没有毒性,也没有疗伤效果,就是非常纯粹的水果。

    “大南瓜”的作用只有一个。

    ——享受美味!

    程淮秀轻笑:“当家的,这不是西王母的花园,这是食神的果园,可惜我不懂厨艺,只能在这儿吃果子!”

    顿了顿,程淮秀抱怨:“这事主要责任在于你,天天出门泡妞,家里那么多姐妹,竟然没想着找个神厨。”

    李兆廷:怪我喽!

    吃了两颗“大南瓜”,两人标记果树位置,沿着河流找寻,如果丁雪莲在沙漠之甍,肯定会在河边安家。

    逐水草而居!

    这是老祖宗的生存智慧。

    一路之上,两人涨了见识。

    沙漠之甍花开似锦,草软如茵,白云撑空,飞泉若练,时有珍禽奇兽与恶虫毒蛇出没游行,一路上树色泉声,花香鸟语,岚光云影,石韵松涛,端的清淑祥和,灵境无边,观赏不尽。

    就连身上的戾气都化解很多。

    向前走了四五里路,去往先前约定的那座山头,抬头看去,祥云笼罩,左右两边各有一条瀑布贴壁冲下,左边冲入湖泊,右边是一条清澈小溪。

    沙漠之甍是一片原始森林,短时间肯定找不完,两人采集一些野果,先用心剑验证毒性,随后根据水果的颜值分别品尝,颜值越高,越是脆甜。

    李兆廷期待已久的大南瓜,比起先前遇到的宝石般的果子,滋味着实有些差距,最好吃的是一种寒气缭绕恍若玉珠的果子,一颗下肚,清心明目,说是仙家灵草灵药,绝对不算夸张。

    顺着溪流向远处走去,李兆廷看到一间木屋,后院升起袅袅炊烟,一个约莫四十五岁的妇人在河边洗衣服,衣服很破旧,至少穿了五六年时间。

    李兆廷眯起眼睛,比对妇人和上官燕的眉眼,脸型轮廓颇为相似,慈祥中带着些凌厉,有种异样的坚韧。

    眉眼、气质,一模一样。

    这等事情,最忌讳瞻前顾后。

    李兆廷示意一下,程淮秀给李兆廷输入一股真气,李兆廷催动真气,如一把利剑,一步飞掠至妇人身前。

    “晚辈李兆廷,见过前辈。”

    “这位……这位公子,老身不过是山野村妇,哪里是什么老前辈?”

    “自古达者为先,晚辈有几个问题想向您请教,既然是请教问题,说明您知识更渊博,怎的做不了前辈?”

    “这个……公子有什么事?”

    “我有一好友名叫上官燕,她的母亲被歹人囚禁,恰好,您的眉眼与她颇为相似,您是不是——丁雪莲!”

    “上官燕?燕儿?燕儿在哪?”

    妇人扔下洗衣服的棒槌,一把抓住李兆廷手腕,差点把衣服撕破。

    “李公子,老身担忧女儿……”

    “慈母之心,晚辈怎会在意,上官燕就在沙漠之甍,再过半个时辰,会按照约定来到山脚下,到那时,您和女儿就能相认,晚辈觉得,您应该去准备点好吃的,做点上官燕喜欢的菜!”

    “公子说得对,我这就去!”

    丁雪莲手舞足蹈的跑回木屋,竟然忘了招待李兆廷和程淮秀,一看就是着急见到女儿的老母亲,除了女儿什么都不在乎,往常熟练摆弄的锅铲,竟用的哗啦作响,不小心打翻了碗碟。

    李兆廷和程淮秀在木屋外闲逛。

    丁雪莲倒是颇有能力,被半天月囚禁在沙漠之甍,闲暇无事时,开辟了几亩蔬菜园,种粮种菜,种花养草,日子过得比鲁滨逊潇洒快意几十倍。

    沙漠之甍元气充裕,随便撒把种子就能长出粮食,丁雪莲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睡觉吃饭,时间非常充裕,逛遍沙漠之甍,在一处山洞里面,找到天然结晶的食盐,还找到芝麻、黄豆、棉花等农作物,自己建了个小作坊。

    芝麻可以榨香油,黄豆每个阶段都有不同吃法,榨油、豆腐、豆瓣酱、豆芽菜、豆腐脑,没有不能做的。

    衣服,种桑养蚕,纺线织布,再采集鲜花漂染,除了制作速度慢,各方面都很不错,就当是在打发时间。

    李兆廷惊的合不拢嘴,对丁雪莲佩服的五体投地,把李兆廷放在相同的情况下,绝对做不到这种地步,最多就是凭绝世武功,做几年人猿泰山。

    ——然后就把自己憋疯了!

    与丁雪莲相比,什么荒野求生之类的简直弱爆了,您老人家被关入沙漠之甍之前,是鲁班神斧门弟子吧?

    很多东西都是技术活儿。

    丁雪莲做好饭菜,换套衣服,在门口等着上官燕,李兆廷深施一礼,满是佩服的说道:“您确实是前辈,晚辈与前辈相比,简直如蝼蚁看青天。”

    “李公子何出此言?”

    “这些作坊是您建造的?”

    “闲着无聊,公子应该知道,我是半天月的囚徒,不给自己找点事做,早就憋疯了,说句实在话,除了偶尔会思念燕儿,我觉得这里远强于外面,这里是世外桃源,没有血雨腥风,也没有阴谋诡计,只有平平淡淡的日子。”

    “前辈境界高远,晚辈受教。”

    “我自幼喜欢奇门杂学,看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杂书,年轻时被人嘲讽不务正业,现在想来,哪有什么正业?若不是那些杂书,我早就憋闷死了!”

    说到此处,丁雪莲感叹:“半天月心狠手辣,最初囚禁我的时候,半年送一次米面粮油,三年前,干脆把米面粮油都断掉,再也没有外人来过。”

    李兆廷嘴角抽搐,心说不是半天月不想送,而是钥匙被人拿走了。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闲聊。

    过不多时,上官燕赶来汇合。

    丁雪莲看到上官燕,满脸激动,一把抱了过去:“燕儿!你是燕儿!你是我的燕儿!与我年轻时一模一样!我不会看错的,你就是我的燕儿……”

    上官燕手脚僵硬,不知所措。

    李兆廷笑道:“上官姑娘,她就是你要找的人,她等了很多年了。”

    上官燕闻言泪如泉涌,与丁雪莲拥抱在一起:“娘!我找到你了!”

    程淮秀安慰道:“母女相认,本是天大的好事,怎么能哭哭啼啼?”

    丁雪莲笑道:“程姑娘说得对,今天是好日子,不能哭哭啼啼的,我给你做了好吃的,尝尝儿时的味道。”

    丁雪莲不会武功,却把生活技能全都练到满级,小到炒菜做饭,大到建造榨油作坊,没有她不会做的事。

    米面粮油,衣食住行,一个人自给自足,用种地、建造、织布等等事务缓解被囚禁的估计,实在闲下来,就去分析植物药性,写了本《药经》。

    丁雪莲懂医术。

    原剧情中,丁雪莲被半天月囚禁在一处麻风病聚居地,她给麻风病人熬药治病,足可见其医术造诣极高。

    生活技能满级,但却半点武功不会的丁雪莲,如何逃避猛兽追杀?

    丁雪莲刚被关进来的时候,恰好遇到一头重伤的独角锦纹金钱豹。

    医者仁心。

    丁雪莲救了这头金钱豹,金钱豹颇有灵性,自愿做丁雪莲的坐骑。

    有金钱豹保护,只要不是被一群迅猛龙围攻,就能轻松逃出生天。

    囚禁多年,好不容易见到外人,丁雪莲颇为健谈,把最近几年发生的事一一叙说,三人静静听着,直到半夜,丁雪莲有了倦意,这才各自去休息。

    丁雪莲和上官燕睡在一个房间。

    李兆廷和程淮秀在湖泊边上,临时建造一座木屋,丁雪莲送来用野兽毛皮做的褥子,还有一床大厚棉被。

    或许是中老年人的特殊喜好,这床棉被上绣着“喜”字,程淮秀面色羞红的看着棉被,忍不住搓搓衣角。

    前番与庞斑决斗,在庞斑如神似魔的威压下,程淮秀的仙胎和李兆廷的天剑进入浑然忘我、心有灵犀、不分彼此的状态,一切早就该水到渠成。

    只不过李兆廷伤势太重,身边总是有电灯泡,再加上程淮秀身体有恙,这才耽搁下来,如今亲戚离开,身边没有电灯泡,棉被上面绣着红喜字。

    程淮秀如何忍得住?

    看着局促不安的程淮秀,李兆廷打开一个小包袱,里面是两根红烛,用火折点燃红烛,用仙果作为祭品。

    两人对视一眼,盈盈下拜。

    “天地为证,日月为鉴,今与程淮秀结为夫妻,同生共死,荣辱与共,山无棱,天地合,不敢与君绝……

    夫妻情深,有诗为证。

    红烛摇光映玉颜,仙缘证道两心连。

    天剑承恩星河璨,仙胎解语璧月圆。

    冰玉果,绣衾鸳,春风暗度锦屏间。

    今朝共绾同心缕,笑指青山万载眠。

    娘子,可感受到我的心意?”

    “当家的,庞斑那一战.你身负重伤仍紧握我的手,挡在我身前,我便知这万丈红尘唯你值得托付终身。”

    程淮秀满眼柔情,指尖拂过李兆廷微颤的喉结,“这绣着‘喜’字的棉被既是丁姨的祝福,更是天意……”

    李兆廷拿起一枚仙果,蘸取水酒喂入她唇间:“淮秀,战神殿降临需等甲子轮回,但方才拜烛的时刻……

    我的天剑找到了剑鞘。”

    窗外,金钱豹衔来并蒂花。

    窗内,瀑流声渐隐于缠绵低语。

    两人情不自禁运转双修大法和龙魂凤血录,万物滋长,天人合一。

    不知不觉,两人同时进入精神空灵的境界,不知天地宇宙为何物。

    李兆廷挥手一掌熄灭红烛。

    五罗轻烟掌!

    ……此处省略很多字……

    翌日清晨。

    程淮秀在木屋沉睡。

    李兆廷在湖边悠闲的打太极。

    王盛兰的推理得到验证。

    静斋仙子和魔教妖女差不多。

    在某些方面,都是菜鸡水平。

    厉胜男是因为心法问题,导致皮肤比较敏感,程淮秀同样是心法问题,慈航剑典灵性太高,一旦陷入热恋,全心全意沉浸在恋情中,李兆廷只需随意使个眼色,就让程淮秀酸软无力。

    经过一夜治疗,李兆廷的伤势痊愈五六成,离开沙漠之甍前,就能把伤势彻底治好,顺便把最新领悟的万剑归宗修改完善,沙漠之甍元气充裕,很容易进入浑然忘我的武道顿悟状态。

    李兆廷天赋异禀,武道顿悟本就如吃饭喝水一般容易,但是,元气浓郁的洞天福地,顿悟效果更胜三筹。

    半天月真是暴殄天物。

    守着沙漠之甍这等宝地,何必争夺四方城?直接开发沙漠之甍啊!

    转念一想,半天月最擅长的武功是金佛不坏身,是练气、炼体法门,类似金刚不坏体神功,以元阳真气凝聚坚不可摧的护体罡气,唯有同时轰击身体全部穴位,才能攻破金佛不坏身。

    古木天就是这么做的。

    一巴掌把半天月拍成半残。

    金佛不坏身还有个破绽,就是必须以童子身练功,如果失去元阳,必然功力大损,十成功力只剩一两成。

    练了这么多年童子功,半天月早就变成精神变态,哪有什么理智?

    怕是只有年轻时的执念,才能支撑他走下去,说句不好听的,就连半天月本人,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爱腐竹小说网http://www.ifzz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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