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结束后,咸阳城外的官道上,一支庞大的队伍缓缓启程。
李骁率领第一镇大军,以及五万库里军战俘,踏上了返回北疆龙城的归途。
此次东征,前后历时将近三年,却是北疆崛起史上最波澜壮阔的三年。
这三年里,李骁率领北疆军走出西域,一步步将疆域拓展到前所未有的广度。
荡平漠北,草原各部臣服,将北疆疆域向北延伸至贝加尔湖以北,几乎重现了当年突厥汗国的广袤版图。
南下河套,覆灭了夏国,拿下了肥沃的河套平原与战略要地灵州,还接收了夏国数十万百姓与大量物资。
北疆的人口与经济实力得到大幅提升,真正成为能与金、宋抗衡的强大势力。
覆灭夏国后,北疆军继续南下,剑指关中。
不仅收复了渭北大片土地,还将金军逼退至渭河南岸,牢牢掌控了关中最富庶的地区。
此役过后,金国元气大伤,为北疆赢得了更多的发展时间。
李骁骑在马背上,目光扫过身旁的士兵与身后的战俘,心中满是感慨。
三年东征,他不仅拓展了北疆的疆域,更凝聚了人心,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军政体系。
如今,大军返回龙城,他将有更多精力去治理这片广袤的土地,去发展生产,去培养人才,为北疆的未来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队伍继续行进,官道两旁的景色渐渐从关中的平原变为陇右的山地,再到河西走廊的戈壁。
抵达西州后,北上穿越大漠,才能抵达金州。
全程六千多里,一路上走走停停,耗费了将近四个月时间才抵达了金州。
队伍行进缓慢,一方面是因携带了大量物资与战俘,另一方面是李骁沿途需视察各州治理情况。
每到一处,他都会召见当地官员,询问编民、分田、粮食储备等事务,确保北疆各地的统治根基稳固。
与此同时,龙城,王府内已是一片忙碌。
一名丫鬟匆匆走进内院,对着正照看双胞胎儿女的萧燕燕躬身禀报:“王后,前线传来消息,大王率领的大军已离开大漠,不出十日便能抵达龙城。”
萧燕燕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欣喜,连忙放下手中的襁褓,吩咐道:“快传令下去,龙城上下做好迎接准备。”
“咱们大秦的将士,要回家了。”
“是!”丫鬟领命退下。
萧燕燕转头看向一旁的仆妇,问道:“对了,金刀呢?”
“方才还见他在院子里玩,这会儿怎么不见了?”
另一名仆妇笑着回道:“回王妃,小王爷在前院跟护卫们玩骑大马呢,说是要学大王征战沙场。”
萧燕燕闻言笑了:“男孩子,从小便喜欢打打杀杀的。”
话音刚落,一个小小的身影便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正是李骁与萧燕燕的长子金刀。
他今年五岁,因王府物资充足、营养良好,长得壮实得像头小牛犊子。
身上还沾着不少泥土,手里攥着一根木枪,一进门便抱起桌上的茶壶猛灌了几口。
喘着粗气道:“娘!我会骑大马了,刘叔说,我骑得比上次稳多了。”
萧燕燕故作嗔怪地,上前帮他擦了擦脸上的泥土:“你这孩子,又疯玩得一身泥。”
她顿了顿,语气认真起来,“明年你就六岁了,该去学堂了。”
萧燕燕口中的“学堂”,便是北疆早已建立的金州武备学堂。
这所学堂面向全北疆的孩子,不分出身贵贱,最小的六岁便可进入小学堂学习。
此外,还有一项特殊规定:若孩子的父亲为北疆战死、母亲也因故离世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扶养,学堂会将孩子从小收养,对其进行军事化管理。
男孩重点培养军事技能,女孩则向医生、护士方向培养,若实在没有相关天赋,也可进入纺纱厂成为女工,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出路。
李骁早有决定,自己的子女绝不搞特殊,必须与普通北疆孩子一起进入武备学堂学习训练。
一来是为了培养他们坚韧的心性,避免养出骄娇二气。
二来是让他们在学堂中结识同伴,未来能拥有一批可靠的班底。
金刀听到“去学堂”,不仅没有抵触,反而眼睛一亮:“真的吗?娘!”
“他们都说学堂里的小孩子不仅能骑马,还能学射箭、野外生存,还有急救,我早就想去了。”
萧燕燕忍不住笑了,男孩子活泼好动,对这些事情自然喜欢。
却没人告诉金刀,武备学堂除了军事技能,还需学习识字、算术等文化知识。
想来等他真正入学,面对这些“额外功课”,怕是要变得愁眉苦脸。
她揉了揉金刀的头,柔声道:“学堂里是能学这些,但你也要好好听教官的话,不能调皮捣蛋,更不能耍自己小王爷的身份。”
“我知道。”
金刀拍着胸脯保证,随即又想起什么,凑到萧燕燕身边,小声问道:“娘,我听刘叔说,父王快要回来了。”
萧燕燕点点头,眼中满是温柔:“是真的,你父王再过几天就到龙城了。”
金刀愣住了,小手不自觉地攥紧了木枪。
李骁出征时,他才两岁多,刚会说话,早已记不清父王的模样。
只从旁人的口中得知,自己的父王是个大英雄。
只因为这两年来,不断有消息传回北疆:父王率领大军荡平漠北草原,让各部臣服,被尊为“腾格里古尔汗”。
率军灭掉夏国,又打下关中,大胜金国,还成为了“秦王”。
他的身份也从“大公子”变成了“大王子”。
虽不明白这些功绩到底有多厉害,但从府中下人敬畏的语气、护卫们崇拜的眼神中,金刀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父王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
此刻听到父王即将归来,他小小的脸上满是崇敬,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他不知道,这位传说中的“大英雄父王”,会是什么样子。
“娘,父王……父王真的像刘叔说的那样,能一个打十个吗?”金刀仰起头,眼中满是好奇。
萧燕燕笑着摸了摸他的头:“你父王不仅能一个打十个,还能带领大军打胜仗,保护北疆的百姓。”
“等你长大了,也要像你父王那样,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好!”
金刀用力点头,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他握紧手中的木枪,在心里暗暗想:“等父王回来,我一定要告诉他,我会骑大马了,以后也要像他一样,成为一个大英雄,保护北疆的百姓。”
王府外的阳光正好,金州的百姓们也开始变得躁动起来。
三年征战,大王终于要回来了,北疆的一家之主,大秦的秦王,即将回到这片他亲手守护的土地。
“太好了!大王回来了!”
“当年大王带着咱们北疆军灭乃蛮、打夏国的时候,我就知道,咱们金州再也不会被任人欺凌了”
一个穿着粗布短打的年轻汉子猛地站起身,眼中闪着光:“现在,咱们终于也建国了。”
“可不是嘛!”
旁边一位提着菜篮的老妇人也接话道:“当年的金州多乱啊!”
“各个村寨部落争斗不断,还有乃蛮人时不时的来抢掠,咱们的人都不敢离开寨子太远。”
“幸好大王带着咱们打了那么多胜仗。”
“可不是嘛。”
“听说大王这次率领咱们的大军,先是荡平漠北,让草原人全都乖乖的听话。”
“又灭了夏国,拿下关中,连金国的十万大军都被咱们打得落花流水。”
“现在谁还敢欺负咱们北疆人?走到哪都有底气!”
老妇人的话引得众人连连点头,脸上满是自豪。
一个刚刚从金州学堂放学,准备归家的少年,脸庞上满是狂热,语气激昂地补充:“何止是有底气!”
“咱们秦国现在疆域横跨西域、漠北、关中,比当年的突厥汗国还要大。”
“大王还被草原人尊为‘腾格里古尔汗’,在关中封了秦王,这可是自古以来少有的功绩。”
街道上的欢呼声越来越大,不少人家已经开始准备迎接大军的归来。
可热闹之中,也藏着一些牵挂。一位牵着小孩的妇人,脸上虽有笑容,眼神却带着几分担忧。
“我家男人便是第一镇的都尉,两年前跟着大军出征,到现在都没有一点消息。”
“这次大王回来,他应该也跟着回来了吧?”
“我这心啊,从听到消息就一直跳,就怕……就怕他出什么事。”
邻居连忙安慰她:“谁不是呢?”
“咱们金州的男人在第一镇当兵的还少吗?”
“妹子你就别担心了,大王带兵最是体恤将士,再说咱们北疆军打了这么多胜仗,将士们都平安得很。”
“你家男人肯定没事,说不定这会儿正跟着大军往回赶呢,过几天就能一家团圆了!”
妇人点了点头,眼眶却还是红了——快三年了,她每天都在盼着男人归来,如今终于等到消息,心中的激动与担忧交织在一起,难以言说。
类似的场景在金州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
有盼着丈夫归来的妻子,有等着儿子回家的父母,还有想念兄长的弟妹。
他们或许不懂什么疆域拓展、军政体系。
但他们知道,是李骁带领北疆军打了胜仗,让他们能安居乐业;是北疆军的将士们浴血奋战,让他们不再受外敌欺负。
第二日清晨,金州的街道比往日更热闹了几分。
金刀穿着一身灰色小劲装,带着李兆惠、萧摩赫几个小伙伴,在街上你追我赶地玩耍。
李兆惠的母亲是契丹人,是萧燕燕曾经的贴身丫鬟,随同萧燕燕来到金州之后,便由萧燕燕做主,嫁给了一名黑山寨的李姓年轻将领。
生了李兆惠,比金刀还要大一岁。
至于萧摩赫,则是萧图剌朵的孙子,第五镇副都统萧赤鲁的儿子。
相比于李兆惠的沉稳寡言,萧摩赫德眼神里便带着几分机灵。
还有其他一些孩子年纪相仿的孩子,平日里总黏在一起,像一群撒欢的小马驹。
“小王爷,慢点儿跑,别摔着。”
卖豆腐脑的王大爷笑着喊道,还顺手舀了一勺热乎的豆腐脑:“要不要来一碗?刚出锅的,咸的!”
老头之所以卖豆腐脑,那是因为闲的无聊。
他有三个儿子都在北疆军中,最厉害的一个已经成为第二镇的副万户,还有一个也当了东海的牧屯兵万户。
金州乃是李骁的起家之地,这里的百姓只要不是能力太差,基本上都能有个不错的前程。
金刀停下脚步,摆了摆手:“不了王爷爷,我们刚吃过了,要去看张爷爷做木枪呢!”
周围的百姓们看到金刀,也同样纷纷笑着打招呼。
“小王爷的精神头真好。”
“这孩子长得真壮实,跟大王年轻时一个样。”
“咱们金州的小家伙们,都跟小猛虎一样,壮的很。”
金刀听着这些话,小胸脯挺得更高了。
龙城的百姓本就特殊,大多是北疆将领的家眷,还有一些是曾经的金州老汉民。
这里没有其他都城的等级森严,反倒像个住着上千户熟人的大型村寨。
街上的老头老太太,不是这个将领的母亲,就是那个官员的婶子。
金刀身后的小伙伴们,好些都是这些长辈的孙子、小儿子,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亲热得很。
不远处,一群身穿便衣的王府护卫正分散站在街角、巷口,目光时不时落在金刀身上。
他们不靠近打扰孩子们玩耍,却能在任何危险出现时第一时间冲过来。
龙城虽然安全,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孩子们玩着玩着,又听见街角传来百姓对李骁的夸赞:“大王这次东征,不仅拿下关中,还让金国割地赔款,以后咱们北疆的日子更安稳了。”
“可不是嘛,我家那口子跟着第一镇出征,昨天提前回来龙城报信,跟我念叨着大王待将士们好得很。”
“能经常吃到肉,受伤了也给安排个官当当呢。”
金刀停下脚步,侧着耳朵听,小脸上满是骄傲。
这些话他听了无数遍,却每次都像第一次听到那样兴奋。
这就是他的父亲,北疆之主,秦王李骁。
他搂着萧摩赫德肩膀,对着身后的小伙伴们大手一挥:“走,咱们去城外骑马。”
“我要练骑术,等父王回来,让他看看我骑得有多好。”
几个小伙伴立刻欢呼着跟上,朝着城外的马场跑去。
十日后,龙城城外的官道上,终于传来了震天的马蹄声。
先是一面金色日月战旗出现在地平线,紧接着,穿着黄色甲胄的北疆军士兵骑着高头大马,浩浩荡荡地走来。
士兵们的甲胄上还沾着洗不掉的血污,衣袍也是脏兮兮的,但脏乱中却难言一种野性的彪悍之气。
更难掩眼中的精气神,那是打了胜仗的骄傲,更是终于回家的喜悦。
队伍中间,跟着众多马车,有的装着北疆军的辎重,有的则放着一个个黑漆木盒。
里面是战死士兵的骨灰,这是大军从关中带回的“特殊行囊”,要交还给他们的家人。
李骁骑在黑马上,看着远处龙城熟悉的轮廓,浑身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
“两年多了,总算回来了。”他轻声喃喃,眼中满是释然。
这两年多,从漠北到关中,历经无数场战斗,如今带着大军平安归来,看着故土就在眼前,所有的疲惫都化作一空。
马车里,李灵阳、赵玥、王兰几个女人听到马上便能到龙城了,也重重松了口气。
六千里路,四个月的旅程,对她们来说简直是一场煎熬。
尤其是赵玥,从临安到金州足足八千多里路。
她从一开始的水土不服、骑马颠簸,到后来竟能熟练地骑在马上赶路,柔弱的肩膀也扛起了旅途的艰辛。
此刻看着龙城的城墙,她眼中泛起一丝泪光,这漫长的旅途,终于到了终点。
只是可惜,有很多跟她一起从临安来的随从,倒在了路上。
“是大王的大军。”
距离龙城还有将近十几里的时候,道路两侧便有了很多等待着的百姓,对着大军大喊起来。
一个老汉激动地挥着手:“大牛啊!你是不是在队伍里?爹来接你了!”
一个妇人抱着孩子,踮着脚往队伍里望,嘴里念叨着:“当家的,你可一定要平安回来啊!”
当北疆军走近时,百姓们的欢呼声更响了:“大王!”
“大王万岁。”
“大王~”
热闹正浓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裹挟着少年的呼喊与护卫的急声劝阻,让此地变得更加喧闹起来。
“闪开!快闪开!”
“我的马停不下了!”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匹棕红色的烈马正发疯似的朝着队伍冲来,马背上坐着个小小的身影,正是金刀。
他死死攥着缰绳,小脸涨得通红,身子被马蹄的颠簸甩得左右摇晃,显然是第一次骑这么烈性的马,完全控制不住。
远处,几名王府护卫骑着马玩命追赶,嗓子都喊哑了:“拉住缰绳!别慌!”
“保护大王。”
眼瞅着烈马就要冲到李骁附近,武卫亲兵们反应极快,立刻从队伍中冲了出来,手中早已备好绳索。
靠近烈马之后,两名亲兵默契配合,两个方向扔出绳索绕在马脖上,借着惯性猛地向后拉。
“吁!”
烈马发出一声嘶鸣,前蹄腾空,最终还是被硬生生勒停,原地烦躁地刨着蹄子。
金刀坐在马背上,还在大口喘气,额头上满是冷汗,显然吓得不轻,却依旧紧紧咬着嘴唇,不肯露出怯懦。
李骁见状,缓缓骑到烈马旁,眼中没有责备,反倒带着几分好奇,笑着问道:“小小年纪,就敢骑这么烈的马?不怕摔下来疼吗?”
金刀听到声音,抬起头看向李骁,眼神里还有些惊魂未定,却依旧倔强地挺了挺小胸脯。
“不怕!摔了就再站起来,老祖说,男子汉不能怕疼。”
“呵呵呵呵,好。”
“不愧是我们北疆的孩子。”
这股不服输的劲头,让李骁忍不住笑出声来,他喜欢这孩子的脾气。
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是谁家的孩子?”
“我叫李世昭!”
话音刚落,金刀便脆生生地回答,又补充道,“我是李家的孩子!”
“李世昭?李家的孩子?”
李骁先是一愣,随即猛地反应过来,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他怎么也没想到,眼前这个敢骑烈马的小家伙,竟然是自己的儿子金刀。
当初东征时,金刀还不到三岁,刚会说话,脸蛋圆嘟嘟的,像个小团子。
如今不过两年多不见,孩子不仅长壮了,还敢骑烈马了,变化大得他都快认不出来了。
“哈哈哈,好小子!”
李骁笑着拍了拍烈马的脖子,烈马竟乖乖地低下了头。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你爹啊!”
这时,追赶金刀的几名护卫也终于赶到,他们翻身下马,“噗通”一声单膝跪地,语气带着后怕与愧疚。
“属下护驾不力,让小王爷身陷险境,请大王降罪。”
金刀愣愣地看着李骁,又看了看跪地请罪的护卫,小脑袋里嗡嗡作响。
“爹”这个称呼,他只在母亲的讲述和梦里听过。
脑海中只有父亲模糊的轮廓,却记不清具体模样。
他只听人说父亲高大威武,是能打胜仗的大英雄,时常对着母亲拿出的画像幻想父亲的样子。
可现在,眼前这个穿着华丽王袍、笑容温和的男人,真的是自己的爹吗?
他下意识地看向李骁的衣服,那是暗金色的龙纹王袍,母亲说过,这种颜色和纹样的衣服,只有父王和母亲能穿。
再看护卫们恭敬的态度,金刀心中的疑惑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难以抑制的兴奋,他试探着喊道:“你……你是父王?”
李骁笑着伸出手,一把将他从烈马背上抱到自己身前,让他坐在自己怀里,语气带着几分责怪:“喊什么父王?叫爹。”
“爹!”
金刀立刻脆生生地喊了一声,小胳膊紧紧抱住李骁的脖子,眼睛里亮晶晶的,满是欢喜。
“哎!”
李骁应得响亮,高兴的笑了。
他摸了摸金刀的头:“以后爹亲自教你骑术,教你天下最好的骑术。”
“下次再骑烈马,让你能稳稳控制住,不用再怕它乱跑。”
金刀用力点头,小脸上满是期待。
父子俩又说了几句话,李骁才将目光转向跪地的护卫,语气渐渐严肃起来:“说说吧,怎么回事?”
“金刀才这么小,怎么会骑上烈马?”
“他这个年纪,能骑普通的大马就不错了,本该远离烈马才是。
刘都尉连忙抬头请罪,语气愧疚:“回大王,这匹宝马是前段时间河西商行从花剌子模带来的,速度极快,性子也烈,一直拴在城外马场专人看管。”
“不知小王爷从哪里听说这匹马是最快的,刚才趁属下们不注意,偷偷解开缰绳骑了出来。”
“属下们发现后立刻追赶,可这马速度太快,属下们实在追赶不上,幸亏大王在此,才没让小王爷出事。”
“属下护驾不力,请大王责罚!”
李骁低头看向怀里的金刀,眼神温和却带着询问:“是这么回事吗?是不是你偷偷跑去骑马的?”
金刀有几分不好意思,像是做坏事被抓住似的。
点了点头:“是我自己想去骑最快的马,想让爹回来的时候看到我骑术好,不关刘叔他们的事,爹不要罚他们。”
李骁闻言,心中越发喜欢这个懂事的孩子。
他对着护卫们摆了摆手:“起来吧,这次暂且不罚你们,以后要看好小王爷。”
随后,他又让人传令给张石头,让锦衣卫去调查一下。
若是意外也就罢了,若是有人设计,那就别怪李骁心狠手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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