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往山下走。
睿睿趴在陈凌背上,又开口了:“爸爸,过山黄会不会来咱们家偷小鸡?”
虽然小黄鸡不是他的最爱了,长大了不可爱,不萌萌哒了。
但睿睿喜欢吃鸡肉,还是很在乎那些鸡的。
“不会。”
陈凌说,“它要是敢来,阿福阿寿把它打跑。”
“那它会不会偷小鹰?”
“也不会。”
“那它会不会偷乐乐?”
陈凌笑了:“乐乐那丫头,过山黄见了都怕。你忘了?上次她拽晃晃的耳朵,晃晃都不敢吭声。”
睿睿想了想,点点头:“对,乐乐最利害,比我胆子都大。”
众人被逗笑了,紧张的气氛缓解了不少。
回到农庄的时候,天色又亮了起来。
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现象。
只是山中天黑得早。
山外面,天黑的晚一些而已。
王素素和高秀兰正在院子里忙活晚饭,康康和乐乐蹲在地上跟晃晃、转转玩。
两只小熊现在彻底成了娃娃们的跟班,走到哪儿跟到哪儿。
乐乐手里拿着根玉米,啃一口,掰一块喂转转。
转转吃得满嘴都是玉米渣子,还伸舌头舔乐乐的手。
康康也有样学样,啃一口玉米,掰一块喂晃晃。
晃晃吃得直哼哼,小眼睛眯成一条缝,一脸享受。
小铁蛋马上跑过去,歪着脑袋看它们,尾巴轻轻摇着。
母云豹趴在王素素不远处,闭着眼睛打盹,它向来喜欢粘着王素素,做了妈妈之后也一样。
那九只小鹰崽子在院子里扑腾,刺头飞得最高,已经能飞到屋檐那么高了。
真正的到了土鸡的那个级别。
二秃子蹲在屋顶上,看着它们,偶尔叫一声,像是在指挥。
“回来了?”王素素迎上来,“山里没啥事吧?”
“没事,就是看到点东西。”陈凌把睿睿放下来,“回头跟你说。”
王素素看他的表情,知道不是啥好事,没多问。
“饭菜快好了,你们先去洗洗。”
医学生们一窝蜂跑去洗手洗脸,今天的经历够他们消化一阵子了。
王耀祖没去,拉着王存业坐到院子里:“老叔,再跟我说说那个过山黄的事呗。”
王存业看了陈凌一眼,陈凌点点头。
王存业就又点了一锅烟,慢慢道:“那东西啊,我们山里人传了几辈子了。有人说它是成了精的老虎,有人说它是山神爷的坐骑……”
“那你信哪个?”
“我哪个都不信。”王存业吐了口烟,“我就信我眼睛看到的。”
“你看到过?”
“没有。”
王存业摇头,“但我看到过它的脚印,还有它弄死的野猪。那野猪少说四百斤,被拍得骨头都碎了。”
王耀祖咽了口唾沫:“那……你们不怕?”
“怕啥?有凌子在呢。”
王存业笑了笑,“其实年初也怕,后来都是他想的主意,把整个县城下面的村寨弄得热热闹闹的,人气旺了,野兽就怕了,敲锣打鼓,过山黄也怕啊。”
王耀祖转头看向陈凌。
陈凌正在院子里给阿福阿寿拌食,两大盆碎肉拌着玉米面,香得很。
阿福阿寿蹲在旁边,眼巴巴等着,口水都流出来了。
“急啥急,马上就好。”陈凌拌好了,把盆放在它们面前。
两只老虎立刻埋头猛吃,吃得呼噜呼噜响。
金刚在笼子里看着,急得直转圈,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陈凌走过去,打开笼门:“出来吃吧,别把笼子弄坏了,还有,不许去人旁边。”
这老虎也是从小跟着人长大的,其实没啥问题。
也听得懂人话。
当然,这个听懂,仅限于普通家养的狗那种。
想要做到阿福阿寿那种,还是差得远。
果然。
金刚犹豫了一下,试探着走出来。
阿福抬头看了它一眼,继续吃,没搭理。
金刚凑到阿福的盆边,想抢食。
阿福一爪子拍过去,金刚缩了缩脖子,乖乖蹲到一边。
陈凌又拌了一盆,放在金刚面前:“吃这个,别抢她的。”
金刚低头闻了闻,立刻开吃,吃得比阿福还响。
王耀祖看着这一幕,忍不住笑了:“陈先生,你是真厉害。金刚在我那儿,除了我谁都不服。到你这儿,比猫还乖。”
“动物跟人一样,你得懂它的脾气。”陈凌蹲下来,摸了摸金刚的脑袋,“这头虎不错,性格好,不暴躁。”
“那可不,我花了大价钱的。”
“钱不钱的无所谓,关键是对脾气。”陈凌站起来,“对了王老板,你那批医学生,明天还进山不?”
“进啥进,今天这一趟就够他们受的了。”
王耀祖摆手,“明天就在村里转转,听听你媳妇讲课,看看你那些动物。”
“行,那我安排。”
晚饭摆了两桌,院子里热热闹闹。
医学生们边吃边聊,话题从过山黄聊到老虎,从老虎聊到辣条,从辣条聊到红烧牛肉面,啥都聊。
吴明脸上的痘又消了不少,人也自信了,话也多了。
“陈老板,你那个蛆虫疗法,回去我能跟同学讲吗?”
“能啊,有啥不能的。”陈凌夹了块肉,“又不是啥秘密。”
“那你不怕别人学了去?”
“学去就学去呗,治病救人的事,越多越好。”
陈凌说,“我又不靠这个赚钱。”
心想,自己这个蛆虫想要靠医学界培养出来。
在彻底的无菌环境下搞出来,起码要十五年以后了。
根本不担心别人学。
因为根本学不会。
吴明愣了一下,竖起大拇指:“陈老板,你这格局,我服。”
王耀祖在旁边听着,心里越发佩服。
这年轻人,有本事,有格局,不藏着掖着,难怪能成事。
饭后,陈凌送走王耀祖和医学生们,回到院子。
王素素正在哄乐乐睡觉,康康已经睡着了。
睿睿还精神得很,缠着陈凌讲故事。
“爸爸,再讲一个嘛,讲那个过山黄的。”
“不讲那个,换个。”陈凌靠在床头,“讲你爸爸小时候掏鸟窝的故事。”
“不要,那个听过了。”
“那就讲你姥爷年轻时候打野猪的故事。”
“也听过了。”
“那你想听啥?”
睿睿想了想:“爸爸,我想听你以后的事。”
“以后的事?”
“对,就是你以后要干啥。”
陈凌愣了一下,笑了:“你小小年纪,还知道讲以后了,爸爸以后的事自己也不知道啊。”
“小明哥哥说,你以后要当大老板,开好多好多厂,赚好多好多钱。”
“小明那小子,净瞎说。”
陈凌摸摸睿睿的脑袋,“爸爸不当大老板,也不赚好多好多钱。”
“那你要干啥?”
“爸爸就想把咱们这个农庄搞好,让你们几个娃娃吃得放心,玩得开心。”
“再把那些动物养好,让它们也过得舒坦。”
“就这点吗?”
“嗯,就这些。”
睿睿想了想,点点头:“好吧,爸爸只要跟我玩就行。”
“行了,睡吧。”
睿睿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陈凌给他盖好被子,轻手轻脚地出来。
王素素正坐在书桌前等他,见他出来,问:“山里到底出啥事了?”
陈凌把经过说了一遍。
王素素听完,脸色也不太好:“那东西,真会来村里吗?”
陈凌摇头:“不会。有阿福阿寿在,它不敢来。”
“那你打算怎么办?”
“还是老办法,明天让阿福阿寿在山里多转几圈,把气味留下。”
“再让二秃子在天上盯着,有啥动静第一时间报信。”
“要是那东西真来了呢?”
“那就打。阿福阿寿加上二秃子,再加上我,我就不信弄不过它。”
陈凌现在不能说自己想要训练毒虫。
不然,自己媳妇也会觉得自己异想天开,说胡话了。
王素素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你小心点。”
“放心,我有数。”
两人又坐了一会儿,陈凌起身去后院看了看那九只小鹰崽子。
刺头还没睡,站在篮子里,歪着脑袋看他。
“你倒是精神。”
陈凌点了点它的脑袋,“快点长大,长大了帮我看家。”
刺头“叽叽”叫了两声,扑腾了两下翅膀。
二秃子蹲在旁边,温和的看了陈凌一眼,用嘴巴蹭了蹭他,又把脑袋埋进翅膀里。
陈凌站在院子里待了会。
然后就一个人走出农庄大门,走到果园僻静处,闪身进了洞天之中。
洞天之中,依旧是那副仙家景象。
灵泉潺潺,白雾氤氲,奇花异草散发着沁人心脾的清香。
远处的小海域碧波荡漾,海藻随波轻摇。
茅屋前的空地上,晾晒的海带已经干透,整整齐齐码放着。
陈凌没心思欣赏这些。
他径直走向洞天东南角那片特意开辟出来的小花园。
说是花园,其实更像个小型生态园。
几棵从港岛带回的热带果树长得枝繁叶茂。
树旁搭着竹架,爬满了各色藤蔓植物。
最显眼的,是角落那几株两人多高的野生杜鹃。
这是他当初从山里移栽进来的,如今在洞天灵气的滋养下,开得如火如荼。
碗口大的花朵层层迭迭,红得耀眼。
但陈凌的目光,直接落在了杜鹃丛旁边,那三个挂在竹架下的巨大蜂窝上。
蜂窝呈不规则的椭圆形,灰褐色,表面布满六角形孔洞,每个都有脸盆大小。
在洞天里养了两年多。
这些当初只是普通中华蜜蜂的种群,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嗡……嗡嗡……”
还没走近,密集的振翅声就传入耳中。
成百上千只蜜蜂在蜂窝周围盘旋飞舞,进进出出,忙碌不休。
它们个头比普通蜜蜂大了整整一圈,体长接近两厘米。
身上黄黑相间的环纹格外醒目,在洞天柔和的光线下泛着金属般的微光。
最惹眼的是它们的口器和尾针。
陈凌凑近些,能清晰看到工蜂那对发达的上颚,开合间闪着寒光。
尾针更是长得离谱,几乎有身体三分之一长,尖端带着倒钩,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好家伙,这要蜇一下,不得肿成馒头?”
陈凌嘀咕着,蹲在离蜂窝三米远的地方,没再靠近。
不是他胆小,是吃过亏。
去年夏天,他一时兴起,想看看这些变异蜜蜂酿的蜜是啥味儿,结果刚把手伸向蜂窝,几十只工蜂就跟疯了似的扑上来。
要不是在洞天里他能意念控制,及时把这些暴脾气的家伙定在半空,他这双手怕是要废了。
后来他试验过几次,发现一个很蛋疼的事实:
这些蜜蜂,凶得很,而且六亲不认。
在洞天里,陈凌是绝对的主宰。
他一个念头,能让蜂群瞬间静止,能让蜂窝移到任何地方。
甚至能让这些蜜蜂排成方阵跳八字舞。
但只要出了洞天嘛……
这群大爷可不管他是谁。
简而言之。
洞天的灵气让这些蜜蜂产生了良性变异。
体型更大,毒性更强。
酿的蜜也格外香甜滋补。
但相应的,野性也被放大到了极致。
在洞天里,它们受规则压制,勉强算温顺。
一旦到了外界,那就是一群无差别攻击的空中杀手。
“奶奶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养你们两年,是让你们看家护院,可不能让你们搞无差别攻击啊。”
陈凌盯着那些进进出出的工蜂,摸着下巴琢磨。
“过山黄那玩意儿,阿福阿寿加上二秃子,应该能对付。但那家伙太滑溜,实在阴险得很,躲在暗处不出来硬碰硬,谁也没法子啊。”
“要是野猪王那种,长到一千斤、两千斤,他都不带怕的,因为野猪成精了也是改变不了横冲直撞的本性。”
他想起了挂在树上的那头黑熊。
能把几百斤的公熊弄死,还拖到树上挂着示威……
这可不是普通野兽能干出来的。
他想起之前看《神雕侠侣》,小龙女在古墓里养玉蜂,能听笛声指挥,御敌护主。
当时觉得是扯淡,现在自己有了洞天,养了这么一群凶残蜜蜂,说不定还真能试试。
“蜜蜂这东西,要是能训练好了,比狗都好使。狗还得扑上去咬,蜜蜂直接往眼睛、耳朵、鼻孔里钻,专攻要害。过山黄再厉害,也是血肉之躯,被蜇几下也得跪。”
“问题是,怎么让它们听话呢?”
陈凌站起来,绕着蜂窝慢慢踱步。
在洞天里,他一个念头就能控制蜂群,但那靠的是规则压制,类似于上帝按暂停键。
出了洞天,这招就失灵了。
“得训练条件反射。就像训狗,吹口哨就给吃的,时间长了,一吹口哨狗就跑过来。”
“蜜蜂比狗低级,但也不是完全没智商。它们能记住蜂巢位置,能通过舞蹈告诉同伴哪儿有花蜜,这说明有基本的沟通和学习能力。”
陈凌停下脚步,眼睛盯着最大那个蜂窝的出入口。
几只工蜂正费力地拖着一团金黄色的东西往外爬……
那是它们酿的蜜。
洞天里花多,蜜源丰富,这些蜜蜂又格外强壮。
酿的蜜品质极高,稠得像胶,在光线下泛着琥珀色的光泽。
“要不,我试试用蜜来引导它们?!”
陈凌想到小龙女也是用玉蜂浆来吸引蜜蜂。
其实想想也是。
蜜蜂最在意什么?肯定是蜜啊!
蜂后靠吃蜂王浆产卵,工蜂靠吃花蜜干活。
蜜就是它们的命根子。
如果在洞天里,建立一套信号奖励机制。
每次发出特定信号,比如某种声音,某个手势,就奖励一点蜜。
时间长了,蜜蜂会不会把这个信号和有蜜吃联系起来?
出了洞天,再用这个信号指挥它们?
“试试!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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