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加索尔球出手马上时间到,邓肯和保罗加索尔先后落地,篮球也落地了,篮球什么也没有碰到。首发
保罗加索尔关键三分球,居然投了三不沾。
篮球落地,马刺的球员好像又拿了一次总冠军一样跳起来欢呼了起来,而新奥尔良球馆则响起了惋惜的叹息声
今天的比赛除了最后这一击,全部都是成功的。但是可惜的是,最后一击,鹈鹕没有处理好细节的问题,战术没有打成功,李锋没有接到球,保罗加索尔和队友默契还不够,鹈鹕居然死在了细节和失误上了
李锋一看最后这个局面,也是极其沮丧的大骂了一句汉语,虽然现场没人能听的明白吧但是现在大家都明白,李锋的这种心情必然是很懊丧的。
投丢了球儿的保罗加索尔也是有点魂不守舍的,极为灰败的向球员通道走去。
揭幕战,第一场鹈鹕输了,输在了一个关键的配合上。
李锋刚才虽然表现的非常的沮丧,但是当记者把李锋堵在场边问李锋对于这场比赛怎么看的时候,李锋居然带着笑意说道:
“我对今天的比赛非常满意,大家都表现的非常的出色,每一个队友都表现的非常的好。”
李锋输了球还要这么说,就是不想把压力给自己的队友们,新组成的球员需要经历磨难,也需要精心的呵护,李锋作为球队的,已经是森林狼内线的最大依仗了。
卢比奥这边拿下了篮球,速度并不快的朝着鹈鹕的半场推进了过来。
现在森林狼的主教练虽然换成了之前加内特时期的老帅菲利普桑德斯,但是打法还是基本沿用前几年兰比斯时代的打法,兰比斯当年给森林狼设计了一套非常漂亮的传球跳投战术。
这个战术用到了现在还在用,主要是森林狼的人员结构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到了现在为止森林狼还是一只极为依赖跳投得分的球队。
卢比奥到了前场马上要了本内特的高位挡拆,然后瞬步上来,一步突破,然后把篮球传到了侧翼的赛迪斯杨手。
赛迪斯杨拿球马不停蹄的传球给了拉出来的迪恩,迪恩接球控球一步给维金斯做掩护,维金斯绕开了李锋拿球扔了一个急停跳投的2分。
2分投。
维金斯为森林狼开了第一枪,这一套进攻动作,从挡拆开始,然后快速传递和切入。
森林狼开场打的不乱,这个时候徐济成就在一边说道:
“森林狼打的不错啊,这样一看,鹈鹕不容易赢球啊。”
孙正平在一边一听徐济成表扬森林狼,但是他不乐意了,这位领导大嘴一歪,又开始扯了。
“森林狼的进攻的确是不差,但是他们差的是防守,一会儿你看他们的防守你就知道了,而且最近森林狼又是变阵,又是换教练,球队心气捏合不到一起,一个再强的球队,如果没有心气儿这个东西,如鲠在喉,非常的难受。
到了这个时间段。桑德斯朝着替补席看了一眼,心里也是一横:
“反正就是这样了,不如就上莫威廉姆斯吧。”
桑德斯一狠心换人用莫威廉姆斯把卢比奥给换了下来,莫威廉姆斯这边才一上场,就听球场两边都是欢呼。
和国内的声音不同,这几年莫不传越老越妖,居然很吃香,尤其是打乱战。
所以现在明尼苏达球迷非常期待莫威廉姆斯来打球,莫威廉姆斯走上球场。
森林狼奏骤然加快。莫威廉姆斯改变了节奏,整个球队都好像装了变速齿轮一样,飞快的扑到了鹈鹕的半场。
李锋从后面第一个追上了莫威廉姆斯,李锋想的很明白。现在森林狼打的好就是因为莫威廉姆斯来了,莫威廉姆斯的速度快,如果自己能掐死了莫威廉姆斯,森林狼还是完蛋。
李锋从侧面杀上来莫威廉姆斯也是有所感应。但是莫威廉姆斯并不害怕,只见莫威廉姆斯突然一个背后运球,身后身体极度不正常的一扭。一下就居然扭到了李锋的另外一侧,等到李锋转身的时候,莫威廉姆斯已经起步飞起来了。
李锋不怕和人比弹跳飞起来要扇莫威廉姆斯的球,可是莫威廉姆斯在天上又是一扭,他的腰肢就好像是机器人一样,一下扭到了另外一个角度,同时双手持球闪开了李锋的封盖,大勾手把篮球一甩居然把篮球甩到了鹈鹕的篮筐里面了。
得分之后的莫威廉姆斯落地之后,兴奋的大吼了起来,一边大吼一边朝着队友狂奔。
被鹈鹕压了这么久,莫威廉姆斯一上来就强攻,然后马上单挑了李锋,顿时把森林狼的士气给激发出来了。
莫威廉姆斯怒吼,森林狼的士气疯涨,标靶中心也是欢呼阵阵。
在国内这边,孙正平老师也是拉长了声调儿,用那种特有的领导口音说道:
“莫威廉姆斯这两下太快了,李锋就已经够快的了,当时李锋在首都的时候训练我去看过,那个速度就够快了,但是这个莫威廉姆斯居然能从李锋手心里逃出去,这家伙得多快,真是惊人啊。”
徐济成在一边也是说道:
“小莫被阿联给害了。”
国内的转播都看到了,莫威廉姆斯的这个天赋就好像是大海的一片岛屿一样是一目了然的。
莫威廉姆斯在李锋面前得分,李锋侧头看了莫威廉姆斯好久,李锋现在已经很少又被人这么轻松打成的时候了。
莫威廉姆斯对于李锋来说是一个挑战,这个挑战来的如此突然,让李锋有些措手不及,可是也让李锋惊喜万分,因为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对手。
鹈鹕从后场推进到了前场,科里马上把篮球扔给了李锋。
李锋这一次终于没有把篮球传给艾尔杰弗森,反而自己控球在外线摆开了姿态要单打。
森林狼今天来防守李锋的是赛迪斯杨,毕竟维金斯是大妈生的要去含金汤勺。
所以今天在赛前,桑德斯就把防守李锋的任务交给了赛迪斯杨。
赛迪斯杨有很好的身体素质,作为一个小前锋移动迅速,身体条件出色,远距离投射稳定,光这样还罢了,最为引人注目的是,赛迪斯杨是天生的团队球员,空手跑位狡猾的好像是一只狐狸,前场篮板的嗅觉就好像是猎狗,对于时机的把握也是稳稳妥妥的。
这个球员天生就是为团队而生的,他要是去了老斯隆的爵士,老斯隆能高兴的疯掉,上哪里去找这种天赋超常,能跑,能抢,能防守,还能投篮的侧翼球员去,就老斯隆那一套无球战术,简直就是给赛迪斯杨设计的。
可惜,最合适的人没有去最合适的地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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